「媽媽,離婚時,別要我,要錢,等我長大了我去找你,句句扎心」

「從前書信慢,車馬遠,一生只愛一個人。」現如今,社會什麼都講究一個「快」字。「快車」「快餐」「快遞」等等,甚至連婚姻都提上了速度,「閃婚閃離」現象越來越嚴重,不再像以前,一生只守一人到白頭。

現在很多情侶腦袋一熱就結婚了,然後相處一段時間,發現彼此不合適,過得不幸福,於是便離婚了,絲毫沒有婉轉的餘地,甚至有時候為了爭奪孩子撫養權,倆人不惜對簿公堂,視對方為「仇人」。

 

接下來讓我們看看這位讀者的來信,不知看完后,你們的心情如何?會不會對你的婚姻起到一定作用。

吳女士說:「自己和丈夫相識三個月便結婚了,本來不想那麼這麼早結婚的,畢竟還不夠了解。但因為自己懷孕了,沒有辦法,所以只好結婚了。婚後倆個人性格不合,經常吵架,所以孩子出生后不到五年就離婚了。」

離婚後,孩子的成長環境不再健全,以至於吳女士和丈夫說:「希望把孩子的撫養權給自己,其他的什麼都不要。」她認為孩子跟著媽媽應該會過得更幸福些,可是丈夫根本不同意。

在爭奪孩子撫養權的過程中,吳女士,吳女士聽到兒子對自己說的一段話,讓她既驚訝又心疼,心中負罪感更強。

吳女士的兒子對她說:「媽媽,你和爸爸離婚了,不要爭奪我的撫養權,你多要錢,我跟著爸爸不會受苦的,你一個人沒人照顧,多要錢挺好的,而且我還小,照顧不了你,你照顧我也沒有辦法工作,等我長大了,我會去找你的。」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孩子的撫養權不要了嗎?

 

回復:

A、你的經濟條件沒有孩子爸爸條件好的話,就放棄撫養吧!

一段失敗的婚姻里,受傷害最大的還是孩子。離婚後,孩子將不再有一個健全的家庭,不是缺少母愛就是父愛。可是兩者不能共存的時候,為什麼不讓孩子在一個較舒適的環境里成大了,這樣也有利於他未來的發展,和所受的教育。所以孩子說的話,也不全錯,你的經濟條件如果不允許的話,你帶著孩子在外面過,第一:會影響他的身體健康,營養跟不上。第二:你一邊工作,一邊照顧小孩,難免照顧不過來,這樣孩子容易受傷,甚至還會被拐賣。

所以,你在爭奪孩子撫養權時,一定要考慮一下自己的物質條件是否滿足,如果滿足的話,可以爭奪,當然最重要的孩子徵求孩子意見。

 

B、餘生的路,還很長,孩子可能不是你生活的全部

你可能會說:「自己可以把孩子給父母帶,然後自己去掙錢,苦日子總有一天能熬到頭,如果把孩子給了丈夫,到時候如果他娶了別的女人,生了孩子,一定會對自己的孩子不好。畢竟,有后媽就有后爸。」

我想說的是:「人生短短几十年,女人一輩子不能完全為了孩子而活啊!你要有自己的生活,離婚,只是一段感情的失敗,並不是人生的失敗,沒有必要犧牲自己,成全丈夫的幸福呀!」

孩子終究會長大,會離開你的懷抱,去尋找屬於自己的生活。所以,你也應該找回屬於自己的生活,不要餘生只剩孩子,其他的什麼都不剩,那樣也是挺可悲的。所以,你不要胡思亂想,孩子在一定程度上跟著爸爸要比跟著媽媽好,最起碼他在哪個家裡是真真正正的主人。

 

C、不要撫養權,不代表不愛孩子

孩子不是任何人的私有物品,他有自己的判斷力。所以,在爭奪撫養權的時候,聽聽孩子的心聲。即便你沒有掙到孩子的撫養權,那也不代表你和他沒有關係了,你不能去看望他。你們的母子情,從你懷上他那一刻就產生了,而不是靠一張紙維繫的。

所以,就算離婚了,孩子的撫養權在爸爸那裡,你也是可以去看望孩子的,沒有人可以剝奪里愛他的權力。

但是,如果離婚的時候,覺得男方實在人品有問題,照顧不好孩子,一定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媽媽不希望你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