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怒吼促查暴亂黑手:"口罩黨"撕下假面具!

香港團體要求嚴查暴亂黑手(東網)

海外網8月9日電有香港團體8日代表9萬名市民請願,要求警方嚴查暴亂黑手,並要求制訂「禁止示威蒙面法」,讓戴著口罩的激進示威者無法逃避刑責。

據香港《東方日報》報道,近日香港多場示威遊行終以衝突流血收場,其中不少激進示威者戴上口罩以遮蓋容貌,避免他人認出,以圖逃避刑責。有香港團體收集了九萬名市民的意見,歸納出十一項訴求,包括要求確認6月12日的示威衝突為暴動、追究所有當日及之後違法的暴徒刑責、追查反對派議員有否參與及協助暴亂、徹查外國反華組織資金在港流向,以及制訂「禁止示威蒙面法」等。

遊行應以真面目示人

香港政研會主席鄧德成8日聯同近百人到灣仔警察總部請願稱,已收集到大量市民意見,歸納出多項訴求,包括追究遊行集會申請人有關活動導致公共設施損壞復修費用、制訂「禁止示威蒙面法」等。

他認為,不少西方國家已訂立「禁止示威蒙面法」,認為市民參與示威遊行理應以真面目示人,讓他人知道其所表達的訴求,在文明社會下市民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質疑反對派議員涉煽動暴亂

鄧德成認為,在過去兩月里發生的一連串示威活動中,示威者有大批物資支援,包括八達通、頭盔、口罩等,質疑背後有人動員資助,要求特區政府徹查外國的反華組織有否在香港運作,以及在港的資金流向。

他還批評一些反對派議員,指他們多次在衝突中出現,質疑他們在行動中的角色,甚至是否涉及煽動暴亂。

激進示威者懼怕容貌被拍

香港警方會見傳媒時曾表示,示威者遇到不同意見人士、或拍他們照片的人士,就施以襲擊,濫用私刑。他們攔截要求交出手機、刪除內容,當遭到拒絕時,會包圍拍攝者,甚至毆打他人。

蒙面示威者(東網)

《大公報》曾報道,一名旺角居民說,自己只是一個普遍市民,早前同妹妹從中環搭乘港鐵,途中自己妹妹拿手機出來玩,誰知旁邊有一個「黑衣口罩黨」作賊心虛,以為妹妹在攝影,竟然即刻喝叫讓妹妹放下手機,其後,多名暴徒在地鐵上把兩姐妹團團圍住,其中一人更作勢要向其施襲,這名居民直指這種做法「似黑社會」。

「禁蒙面法」歐美多地早實施

「禁蒙面法」顧名思義就是以立法形式及施加刑責,禁止有人在特定場合遮蓋臉部,有關法例在世界上並不罕見,美國多州、加拿大以及德國等地都有實施,且不少國家都可以對被定罪者處以監禁刑罰,部分國家則會以罰款形式處理。

巴黎警察總局的高級警官弗朗索瓦介紹,法律明確規定禁止蒙面示威,違反者可被拘捕、判處最高一年監禁及最多1.5萬歐元罰款,這在很大程度上阻嚇了暴力分子。

「東網」則報道稱,美國紐約市警方不時於公眾集會及示威活動中引用「禁蒙面法」。以2011年「佔領華爾街運動」為例,部分示威者就因蒙面而被捕及遭檢控。(海外網/楊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