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州的獎勵金 都被他一人吞了!做小官都這樣好賺!

(馬六甲28日訊)甲教育信託基金(TAPEM)前行政助理涉嫌在兩年內,挪用逾240萬令吉的學生獎勵金公款,今日在地庭面對146項控狀時,皆否認有罪。法庭允許被告以25萬令吉保外候審,案件定10月2日過堂。

 

由於被告面對146項控狀,地庭兩名通譯員需耗約一小時逐一讀出控狀。

 

被告莫哈末哈納菲(中)被反貪會官員帶上法庭時,全程以黑色寒衣遮臉。

 

這也是甲反貪污委員會今年內,呈上最多控狀的案件。

 

 

來自亞羅牙也甘榜猛公的莫哈末哈納菲(31歲),今早被反貪會官員帶上法庭時,全程以黑色寒衣遮臉。

 

146項控狀指被告於2017年1月23日至2018年12月22日之間,身為甲教育信託基金行政助理,利用職權挪用準備發放給甲州學校的獎勵金公款,總數為240萬4000令吉,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408條文。

 

被告(戴鴨舌帽者)在等待處理保外。

 

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對坐牢不少過一年及不超過14年,以及鞭打,也可被罰款。

 

 

被告聘請3名律師包括阿末哈菲茲、爾米魯沙里弗丁及哥納卡欣。他們在求情時說,未婚的被告於今年1月被反貪會扣留後給予合作,隨後在甘榜某雜貨店以1000令吉收入,供養雙親及尚在讀書弟妹。

 

地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納希爾獲准被告由一名擔保人以25萬令吉保外,被告必須每個月到反貪會報到。

 

甲反貪污委員會檢控官員抵達法庭。

 

負責主控此案的是反貪會副檢察司依彎沙及聶哈絲麗妮。

 

 

根據被告失信期間的銀行轉賬記錄,數額最低為6000令吉,最高達5萬6000令吉,款項被匯入被告、被告母親及友人的銀行戶頭。

 

據了解,有關款項原本是充作州內77所學校的學生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