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結婚,婆婆借走新房,半夜老公不在房間,次日我毅然賣房離婚

我跟我老公是相親認識的,我三十歲了,總是被人催婚,實在受夠了,就想找個人趕緊結婚算了。老公家弟兄兩個,老公是弟弟,大伯年紀也比較大了,因為家裡條件不好,又沒本事,也還沒成家。

我爸媽當時並不贊同我的婚事,奈何拗不過我,後來婚事定下,我老公家裡沒錢買房,我爸媽就給我買了一套,是期房,暫時不用考慮交房裝修的事,我們就一直和婆婆大伯住在一起,住在一起矛盾是很多的,婆婆不掙錢,吃住都是我們花錢,婆婆每天往沙發上一躺,看看電視劇,吃點水果瓜子,隨地吐痰扔垃圾,噁心的要命。我每天下班回家還要打掃衛生做飯,每次我跟我婆婆說讓她注意點,我老公都站我婆婆那邊指責我,諸如此類的矛盾不勝枚舉,煩不勝煩,甚至噁心的我都不想同桌而食。婆婆還經常問老公要錢貼補大伯,我經常跟老公吵架,老公每次維護婆婆說我小氣,我覺得我就是個外人。

後來房子交房了,我們也攢了點錢,就開始著手裝修,沒想到還沒裝修完,我就懷孕了,考慮到肚子裡的孩子,我們暫時也不能搬進去住,沒想到這個時候大伯竟然領回來一個外地姑娘,婆婆騙人家說讓他們儘快結婚,房子都裝好了,然後跟我們說借我們的房子用一天,我老公同意了。後來婆婆就開始著手準備大伯結婚的事情,那天晚上我半夜醒來老公沒在房裡,我想去客廳倒杯水喝,卻聽見婆婆和老公在陽台說讓我大伯在新房多住一段時間穩定下來,等我生了孩子再搬進去,大約住一年,老公答應了。

我簡直呵呵了,那晚我想了很多,如果人生能夠重來,我寧願單著,也不會嫁進這麼一家。簡直極品!第二天我沒去上班,一大早就聯繫房產中介賣房子,很快就有人聯繫我了,我就帶人看了房子,果斷賣了,把錢打到我爸媽卡里,房子的事情搞定了,我去醫院流了產,打電話通知我老公去民政局離婚。

我婆婆哭天搶地的罵我,老公也說我做的太絕了,我知道我性格比較衝動,但我並不後悔,我只覺得我解放了,讓他們找個滿意的兒媳婦伺候他們吧!你們說,我做的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