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的我離婚了,明白一個道理花了36年,送給所有女人 -

大家對女生的刻板印象就是,要懂事、要乖巧,才會惹人疼愛。

可是,越是懂事的女人,往往越受委屈。

當然女人應該懂事,但是前提是這個男人是否值得。

前一段時間聽朋友說起她姨母的事情,大概是這樣的:

我這一輩子,真的做夠了賢妻良母,女人懂事賢惠的前提是,男人值得,如果女人越懂事男人越不珍惜,這個時候女人就要想想,你的賢惠和懂事,對還是不對。

我的婚姻維持了整整三十六年,這三十六年的時間裡,我一直都在努力的做一位好妻子,好兒媳,但是最後我得到了什麼呢?

婆婆直到現在都沒有承認我是他們的一家人,從那以後,我就決定離婚,因為我付出的越多,越是為這個家著想,他們也越是覺得我是理所應當。

 

我累了,不想再堅持了,我已經60歲了,剩下的這些年,不想再委屈自己,怎麼樣舒服怎樣說吧。

可以說,我是用大半生的時間才明白過來,那就是在婚姻裡,越是懂事的女人越是委屈,你什麼都丈夫著想,為婆婆考慮,但是他們呢?

什麼時候考慮過你呢?

女人心善是自己的修養和修行,不是別人以此覺得你好欺負的依據,你的賢惠和懂事,如果錯付給了不值得的人,那在他們眼裡,你不是懂事,你是好欺負。

我的前半生,一直都是以婚姻和家庭為中心的,我把家庭當做我人生的全部,每一天的每一分鐘,都在為了這個家庭付出。

我替男人考慮,照顧他情緒與面子,不想讓他因家裡的矛盾而分心,所以無論婆婆怎麼欺負我,我都忍。

一晃三十六年過去了,他不但不覺的婆婆有錯,還處處嫌棄我,覺得我不夠孝順。

 

婆婆在我們家一直都很強勢,她才是真正的一家之主。

只要她覺得我哪裡不對,我老公立即就和她一起說我,指責我,根本不管事情的黑白與對錯,他覺得自己的母親無論做什麼都是對的,說來真是可悲,已經年過半百的人,竟然還是一個「媽寶」。

我脾氣好,好到沒有底線,無論受多大的委屈,我只要一想到我們有共同的孩子,心就立即軟了下來,再沒有半分脾氣。

我擔心如果我們的婚姻不好,孩子以後會畏懼婚姻,如果真是這樣,我一輩子都不會原諒自己。

決定離婚的前一天,我跟小女兒談心,她讀博士,快三十歲了還沒有成家,我跟她說:「你也年齡不小了,如果有合適的,談了對象,就帶回家來給媽媽看看。」

女兒說:「不管我以後跟誰結婚,都絕對不會找跟父親一樣的人。」

聽她這麼說,我的眼淚一下就下來了,原來我的女兒真的已經長大了,她什麼都懂,什麼都看在眼裡,我這些年受的委屈,她都知道,所以她支持我離婚,支持我做一回自己,為自己活一次。

說實話,關於婚姻,我一直都覺得自己是一個失敗者,我不知道該如何勸孩子,讓她勇敢的選擇相信,今生一定會遇到一個懂自己,愛自己的人。

婚姻都應該是兩個人共同的事情,兩個人應該是平等的。

我活大半輩子才明白,不是女人應該照顧男人的面子,而是女人應該自己給自己面子。

婚姻不是一個人付出就可以的,要想過的幸福,夫妻兩個人必須要互相照顧,你給他面子,這是你的懂事,他得懂得感恩,並且同樣的照顧和理解你才可以,否則你的賢惠和懂事,在他眼裡就是好欺負。

還有就是,婚姻裡真正高情商的女人,一定有獨立的經濟基礎和自立的人格,思想,能拿得起放得下,有足夠的底氣。

我可以為你洗手做羹,做個賢妻良母,家庭如果經濟困難我也可以扛起來;當然如果你對不起我,我會毅然決然的離開。

我是你的妻子,合伙人,不是你的員工,手下,我們是平等的,這一點在婚姻中很重要。

女人記住,你的懂事和賢惠不廉價,一定要給值得的人,如果他不懂得感恩,那你越是懂事,就越是委屈。

「女人何苦為難女兒,有人願意替我們照顧兒子孫子,

讓他們無後顧之悠,做為長輩就該感謝了。」

「女人愛自己!有份好工作!有份好收入!

房、車、鑽石你都可以自己買,

男人就只有一個性功能,

付錢可以買到任何年輕和性感,

為何還要把自己變成黃臉婆?」

「我也是慢慢沒想結婚呢!

看到媽媽做家務又要上班的,爸爸回來了就要睡,根本沒把媽媽當回事。

我只跟媽媽說再碰到爸爸這樣的人,我就不結了」

「女人的生活是自己給自己的;

不要奢求任何人給你任何承諾,或者金錢。

沒有必要去貶低男人,男人有男人自己的不容易,

最重要的是女人你一定要明白自己的生活是要完完全全靠自己的。

錢是自己賺的,尊重是自己給的。

把時間金錢智慧財富都投在自己的身上,

用善良去愛周圍的人,不論任何年齡都活出一個精彩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