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媽陪嫁一套學區房,小姑子想先過戶給她孩子上學,我果斷拒絕

當年我們結婚的時候,老公家給了30萬彩禮,我爸媽沒有給我帶回來,添了120多萬,買了一套學區房給我當陪嫁,當時辦房產證的時候,我說把老公名字加上,可是老公死活不肯,說自己才掏了30萬就加名,有點不合適。後來我們也沒有強求,房產證就辦成了我的。

由於房子位置非常好,距離小學中學都很近,而且小學還是重點學校,所以幾年房價就翻了幾番。這樣,小姑子有點不高興了,當老公面說他太傻,出錢價值100萬(按漲價後),自己卻什麼也沒有,老公倒顯得不在意。

小姑子看老公不為所動,才找我說出了她的想法,原來她想讓自己孩子上重點小學,可他們不符合條件,就想把孩子落在我這套學區房的戶口上。當時我也猶豫了很長時間,諮詢了一些熟識的朋友,他們說只要符合條件,將來也不影響我們孩子上學,於是我就同意了。

可是後來不知道什麼原因,小姑子一直沒有再提這件事。她不提,我以為她有更好的安排了,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這個事就算這樣過去了。

可是到今年暑假,她忽然打電話給老公說,孩子明年就要上小學了,還是想趕快把戶口落下來,不然耽誤到時候入學。我說明年開學現在落戶口明顯已經晚了。老公說小姑子早都想到了,那就是先把房子過戶到她名下,因為房主孩子不需要提前3年落戶,只需提前1年就可以,等上學後,再把房子過戶給我們,中間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他們負擔。

聽老公這麼說我堅決不贊同,我認為風險太高。我說親兄弟明算帳,現在這房子價值快500萬,就這麼空口白牙說一下,我就過戶給別人了,只要我腦子沒進水,我都不幹。

老公說小姑子家做生意,也不缺這些錢,再說還是他親妹子,怎麼可能有風險?何況還會給我們好處費,又不讓我們出一分錢,我們幫了他們一個大忙落了一個大人情,何樂而不為?

我思考再三還是沒同意,因為我覺得正是因為他們做生意,我才不能這麼做,萬一哪天他生意賠了,我這房子就有可能被扣押。到時候我找誰說理去?

老公看我不同意,跟我大吵一架,說我獨生子女長大的,根本不懂親情二字怎麼寫?還說早知道如今,當初房產證就該把自己名字也寫上,也不至於他現在一點話語權都沒有!

可是我覺得這事根本不是親情兩個字就能簡單說清的,何況就算當初寫上他,我該不同意還是不同意,大家說我做的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