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媳,我給爸媽買的房子當然寫我的名字,你就別惦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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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弟弟結婚以後,我就感覺弟媳是一個相當自私的人,自己的父母不想管,公婆也不想管。按照她的理論就是娘家有哥哥,她只是一個女兒,所以養老是兒子的責任,與她無關。至於婆家,她的理論就是她在婆家沒有養老的義務,所以公婆也不歸她管。她不管我爸媽,這一點我是不計較的,畢竟她只是一個兒媳婦,也不欠我們家的,但是她不允許我弟弟管爸媽,這一點就讓我覺得有點氣憤了。

當然了,她的流氓邏輯依然盛行,她說我弟弟花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拿夫妻共同財產去孝敬公婆,這一點是她無法接受的,所以,她不允許我弟弟給我爸媽花錢。最搞笑的事情就是,我弟弟居然什麼都聽她的。這一點讓我覺得有點生氣,之前小的時候,就聽到有大人開玩笑說,養兒子是替別人家養的,那時候還不明白,現在看到弟弟,突然覺得是真的。

我開著一家店鋪,每個月的收入還算可以,有2萬多,老公是做程式設計師的,一年的收入也有幾十萬,所以我們家的家境還是很不錯的。既然弟弟跟弟媳不管父母,我自然是不能不管的,所以我決定在我們小區買一套房子,然後把父母接過來住,這樣相互也好有個照應,我公婆也是住在我們小區的,這樣以後兩邊老人照顧都很方便。

我把我的想法告訴了老公,他也雙手贊成。我買了一個兩居室的小房子,裝修完了以後,我就把爸媽接了過來,弟媳知道我給爸媽買了房子又開始惦記起房子來了。她讓我弟弟來打聽,房產證上到底寫的誰的名字,不過最後是讓她有些失望了,因為房產證上寫的是我的名字,後來弟媳就跑到我家來了,說什麼我故意這樣做,好像別人覺得她跟我弟弟不孝。

還說我只會做做樣子,如果真的買房子給爸媽住,房產證就應該寫他們的名字,而不是寫我的名字。寫我的名字,就等於我什麼都沒損失。

什麼叫沒損失?難道房子是天上掉下來的嗎?雖然這套房子自始至終都是我的,但如果租出去,每個月的房租是多少?這筆帳怎麼不算盡孝了?自己不孝順也就罷了,還非得把別人說得跟自己一樣,這種人真是受不了,後來說著說著我們就吵了起來,我直接將她趕了出去,告訴她說,這套房子她想都別想。真沒見過這麼厚顏無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