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求公婆買套大房子給我養父母住,他們不買,我:他們還年輕!

社會交往的黃金法則就是你想要讓別人對你怎麼樣,你就要對別人怎麼樣。意思是說,你想別人對你好,首先你得先對別人好。可現實告訴我們,總有很多人,覺得那麼理直氣壯。

我是家裡的獨生女,但我父母卻是我的養父母,我很感激他們。他們在快40歲的時候收養了我,而我長到25歲,他們已經65歲了。為了養我,他們付出很多,所以我在心裡記得他們的好,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報答他們。

我和老公相戀了,我覺得我報答父母的機會來了。

公婆有兩個兒子,一個是老公,一個是小叔子,對於兩兄弟的家庭,我覺得還是儘可能的往手裡要一些好,不然二老偏心小的把所有東西都給了小的怎麼辦?出於對我養父母的考慮,我提出了讓他們買房的要求。

結婚的條件就是公婆全款給我們買一套三室的房子,房子太小了,我父母到時候怎麼過來住,他們養我這麼大,吃了很多苦,我就要結婚了,自然得讓他們過得好,以此來報答他們。

但是公婆拒絕了,婆婆有些激動,對我道:「媳婦,我家裡有兩個兒子呢,我真的買不起那麼大的房子,我可以給你們買個小的,如果你們以後想換大的,保能靠自己了。」

聽到婆婆的話我真的很生氣,什麼叫買不起大的房子,她其實就是想把錢都留給小兒子買房子!兩個兒子,誰親誰疏,這一看就能看出來了。

婆婆我不能奈何她,但是老公呢,我就可以。我對老公說:「不買房就離婚,我不能讓我的養父母沒有房子住!」

老公很為難,一邊是自己的媽,一邊是我媽,他成了夾心餅乾。但最後他選擇傾向了婆婆這一邊。

老公勸我要考慮他家的實際情況,他父母不是我想的那樣,而是家裡真的拿不出那麼多錢。

聽到老公的話我就急了,公婆還年輕,他們身體很好,但是我父母呢,已經60多了,身體又不好,公婆幹活還能幹動,可是我父母已經干不動活了。買房子後我一定要把他們接過來照顧的,如果不管他們,我這個當女兒的是有多不孝順!

我對老公說:「你父母還年輕,還能幹得動,他們現在借點錢沒什麼的,很快就會還了,而我父母年齡大了,折騰不起了,他們是時候享福了,而享福的最快的捷徑就在我結婚後和我們住在一起。」

老公哭了,他求我別離開他,他說父母先買個小房子,房子名字寫我的,等他弟弟結婚了,再讓父母幫著一起換個大房子。我一心軟,同意了。婚後,他表現到是不錯,工資卡上交,給我端水做飯,可是我心裡還是不高興,小房子的話我父母搬不進來,我怎麼給他們盡孝?

我對老公說:「我給你五年的時間,你能換了大房子,我們還過下去,如果你做不到,那我就不和你過了。」

老公鄭重其事地點了點頭。這又要委屈我養父母好多年了,我內心直分愧疚!

婆婆人物分析:實話實說,不偏袒任何一個孩子,希望媳婦可以理解,可她一直被媳婦看成只顧及小兒子的母親。

老公人物分析:性子軟弱,愛自己的老婆,但是這種愛太卑微了。

我人物分析:不想靠自己卻總想靠別人來給自己養父母養老,這樣的人很自私,但同時她的心也是柔軟的,畢竟心裡是愛自己的老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