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上媳婦拿出婆婆給的彩禮卡,當著客人的面宣布:婚禮取消

我和女友戀愛已經三年了,準備結婚。她家是市裡面的,她爸媽做著一點小生意,我家是縣城裡的,父母就是普通的上班人員。

商量結婚的時候,岳母知道我家條件比她們家差一些,所以就說不要彩禮了,讓我爸媽為我們準備一套房子就好了。但是我媽說我爸之前因為生病花了不少的錢,現在沒什麼錢,買不起房子。

 

我也和我女友商量說我媽能不能先租房子住,等以後我們自己掙了錢再買房子,她也同意了。但是她媽媽不同意,說是結婚怎麼能沒有新房?這樣像話麼?

 

後來岳母說,她們家陪嫁一套房子,裝修錢就讓我家出,我媽很高興的答應了。我媽說是連彩禮帶裝修會給媳婦16萬,然後兩家就這麼說定了。

我們是先領結婚證,領完結婚證當天我媽就說讓我們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的名字,女友不同意,和我鬧,說我跟她不是真心,對她還有防備之心。

後來在我媽的說服下,她同意了。過後岳母知道了這件事,堅決不同意,說是她們家出的錢,不能加其他人的名字。

結婚之前我媽給了媳婦一張卡,說上面有已經有16萬,是他們這輩子的全部積蓄,讓媳婦存好。媳婦拿了我媽給的銀行卡之後,,她覺得心裡就有些的愧疚,說我們結婚就讓她把所有的積蓄都拿出來了,有些於心不忍。

 

 

然後我和老婆商量,要不要留下10萬裝修錢,把剩餘的6萬還給我媽,她同意了。為了給我媽一個驚喜,她就選結婚的前一天去銀行取錢了。

在第二天的婚禮上,老婆拿出我媽給的彩禮卡,當著所有客人的面宣布:婚禮取消。我給女友打電話問她是怎麼回事,她說:卡上只有5萬,我沒有取,我拿著卡回我自己家了。

因為我媽的伎倆,我的婚禮也就此結束。原來我媽是想讓女友把裝修費也給付了。第二天,她和我去把證給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