嗑藥的地方以20美金每塊的價格出售布朗尼, 裡面肯定有大麻?

 

15個網友分享他們【為了錢做過超Crazy的事】 

#2肯定是「最~瘋~」的

每個人都需要金錢來過生活. 有些人喜歡按部就班好好打工賺錢, 而有些人腦洞大開, 想出各種賺錢方式. 以下就有15種為了錢做過最瘋狂的事情. 你做過什麼呢?"我去超市囤了一堆布朗尼, 然後在音樂節上以20美金每塊的價格賣出. 我從沒說過蛋糕裡面有大麻, 他們自以為是, 以為在這個人人都嗑藥的地方以20美金每塊的價格出售布朗尼, 裡面肯定有大麻? 這群傻逼."

 

"每天9小時, 一周5天(有時更多), 一年50週, 45年的生命都在上班, 大概沒有什麼比這更瘋狂了。"

 

"半夜穿著一條內褲去彎男 bar(我是直的)宣傳變裝秀。 他們給我買酒喝, 並把錢塞進我的內褲裡, 順便再摸一把。 那時我18歲, 三個小時掙了1500美金, 那時我開心極了, 以及我根本不在乎。 隨便摸吧, 兄弟們!"

"上大學的時候, 一位大哥付我100美金讓我去他宿舍學習。 倒不是因為需要我輔導, 他就是覺得我在那兒可能會影響他, 令他更想學習。"

 

"去上大學"

"我姐曾經付我一分鐘10美分, 讓我當她的人 肉 腳踏板, 在她看電視的時候。"

"我曾經讓一個醫學研究員給我注射鹽水, 兩次。 以便讓他記錄我有多痛。"

 

"有一次我在雪梨的卡拉OK酒吧喝醉了, 然後不知為何開始在走廊中狂奔。 兩個30歲左右的女人走過來跟我說, 她們想讓我去她們朋友的生日宴上做脫衣舞郎, 並給我200美金。 於是我就跟她們走進了一間燈火通明的包房, 十幾二十位婦女圍坐在我身邊。 我扔掉衣服, 衝著一面有相機的牆唱Radio GaGa, 之後還做了一番演講, 最後我就滾了。"

"我上大學的時候會偷教科書然後賣給我的同學, 以此來掙學費。 我曾認為我的罪行不至於傷害到別人, 更何況教科書的價格實在高得嚇人。 雖然這麼說有點馬後砲, 如今作為一個34歲的成年人, 我為之前的行為感到抱歉。 但作為一個快餓撲街的18歲青年, 我並不。"

 

"五年級的時候我哥為了20塊錢, 曾讓他的同學用叉子戳了他的手。 過後這位同學不只戳了他的手。"

"我曾經和一位50歲的大爺視頻, 給他講床邊故事, 唱搖籃曲, 哄他睡覺。 為此他付了我200塊。"

 

"我註冊了一個網站, 那個網站專門付錢讓人讀文章。 於是我去了好多地方下載文章, 最後得了五塊錢, 以及一堆病毒。 現在我不得不換一臺電腦了。"

"用鼻子吸芥末, 這不只2塊錢。"

"把我的腳趾頭塗得五顏六色, 再穿上不同的襪子。 最後再隨便拍一拍我的腳部照片, 我賺了430塊。"

"我為了得到一張披薩折扣卷舔了車站牌, 結果折扣卷是過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