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男生揮霍30萬留學費引熱議!女僕店開銷破萬元,家長要求退款

01.一個暑假三十萬沒了

開學將至,准大學生們都即將迎來自己人生中新的階段,寒窗苦讀十二年,終於修成正果;至於家長們也是倍感欣慰,多少年來盼子成龍盼女成鳳,終於要在這一刻開花結果。

雖孩子在大學生涯上的開支絕不是一筆小數目,但平時賺省的錢也足夠讓孩子吃飽穿暖,一些富裕的家庭還可以給出多餘的錢提高孩子的大學生活質量---

 

暑假期間,有不少孩子都利用這段人生當中最長的暑假充實自己的人生,去體驗一下在繁忙學業中從未享受過的生活。

他們有的去旅遊開闊見識,有的去打暑期工充實自己的錢包和經驗,有的則可能放飛自我去享受世間的美好。無論如何度過,相信這個暑假定是人生中難忘的一個階段---

 

然而,西安就有一個家庭卻因為上述的這些事情而苦惱不已。

8月29號,有媒體報道一高三畢業生在暑假期間揮霍了30萬元的留學費,家長多次與店家協商,望其退費。該消息一經播報就引髮網友們的熱議,其關鍵話題,就在於「店家應不應該退費」---

 

據該媒體報道,這名高三畢業生名叫小王(化名),原定於出國留學,學校也已經定好,為此家裡人籌備了30萬元,以作留學需要的驗資。

根據規定,錢必須在學生名下,於是在5月份時家長王先生就為孩子辦了張卡,將這30萬月存進去。

高考後,小王在西安住了一段時間,回家后王先生髮現孩子穿的鞋子不是普通款,一查才發現售價8000元,察覺異常的王先生本想把孩子名下卡里的錢轉出,卻發現原本卡上的30萬學費已經所剩無幾,於是便把銀行卡的支出列印出來,足足有四五十頁,涉及的消費項目非常之多---

 

這三個月來,小王分別去了酒吧、KTV、桌游、吃飯購物等。其中的桌游,其實是一家女僕桌游店,小王在該店消費了大約17000多元。

店裡明碼實價,單是加「女僕」的微信就要先支付500元,「女僕助教」項目需每小時100元,超晚上10點后,價格就升至每小時160元;如要打賞,則打賞單價為888元,最高打賞成為女王加冕需要888元。

前前後後,小王在這家女僕桌游店裡共消費了上萬元。其中一天最高花費了6000元,而當家長詢問男孩去幹什麼后,得到的回復只是一句「就是陪你玩玩遊戲」---

 

事後,王先生以小王當時仍是未成年人為由(小王8月生日,大部分的消費均在7月),認為店家這是不負責任地誘導未成年人消費,應該全數退款。

店家則辯解稱,桌游店沒有規定未成年人不能消費,更何況自己重來沒有強制誘導消費,小王在店內的消費均是自願,因此責任應在家長身上,並表示退費只能退五千元。後來由於王先生並沒有收到退款,於是報警處理,並舉報了該桌游店---

 

在其它場所,小王消費的數目也是觸目驚心。

在一家酒吧當中,小王前後幾次共消費了2萬多元,家長王先生同樣找到了酒吧老闆,要求退錢;但酒吧老闆表示並不願意直接退錢,建議王先生走法律程序。在KTV里,小王僅是買酒就消費了3萬餘元,經過協商,店家已經把錢全額退還給王先生---

 

目前,王先生還在一家家的找這些小王曾經前去過的高級消費場所,希望對方能夠如數退還費用,因為自己家庭只是普通的工薪階級,孩子的出國留學需要的費用都是辛苦省出來的,由於孩子忙於學業,成績優異,平時也很少給孩子零用錢。

現在錢全部花光,孩子的出國留學就成了問題---

 

對此,有律師就表示,該未成年人的消費金額較大,與其年齡不相符,行為應歸屬無效,但該事件家長也負有一定的監管責任,經營者不應該負全責,退費因根據家長和經營者的過錯程度退還相應費用。

不過網友們的看法則不一致,認為小王在消費時已接近成年,具有一定的金錢觀念,小王可能只是鑽取法律的空子尋求保護,更何況店家們大多都是正常經營,本次事件的過錯應在孩子和家長身上---

 

 

其實近年來,因為未成年人忍不住剁手而花費巨款,且家長在得知之後勒令商家退費的事件屢屢發生。就比方說今年4月發生的13歲女孩偷拿母親70萬約稿的事情,此話題也一度衝上熱搜前列,而涉事的家長也成功要求畫手將錢款逐一退回---

 

雖然此事已經過去數月之久,但因為涉及的金額數目大、消費者身份特殊、結局出人意料,至今也難有一致的輿論對錯評判。但即便如此,加強對熊孩子的管控,還是得到了不少網友的支持。

02.管管未成年人

誠然,很多未成年人不諳世事,無法準確的判斷什麼是高消費、誘導消費,在這樣的基礎上,他們能享受到法律的保護。

因此在很多未成年人高消費的案例中,他們都佔有一定的優勢,而店家往往也會背上「禍害未成年人」的鍋,落得錢財名聲兩空。然而實際上,這些未成年巨額消費的案件,從來都不止是店家過錯這麼簡單,家長其實也有相應的責任---

 

既然未成年人對金錢的概念模糊,不懂的判斷消費陷阱,那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也應該肩負起教導和監管的責任。

從小就開始培養孩子正確的金錢觀、消費觀、教其判斷什麼哪些可能是商家誘導消費的陷阱,而不是一味地將責任推給店家,稱其「誘導未成年消費」---

 

大多數情況下,店家都只是在正常經營,如果恰逢客流量大,很難逐一對消費者是否成年做出準確的判斷,更何況上述案例的小王也僅差一個月就滿18歲,更難辨別其是否是未成年人,也難怪店家建議家長走法律程序---

 

雖這位家長還在向店家討回留學費的路上,該案件總會有結局,但類似的情況必定還會時有發生。

因為不可能每個家長都能教育好管理好自己的孩子,店家們也只能祈禱這樣的「熊孩子」不要來光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