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一天,媽突然說不來了,當她拿出兩萬遞給我時,我決定退婚!

在我小的時候,爸由於長期酗酒,回到家還經常發酒瘋,我媽實在忍受不了,就和他離了婚。之後我就一直跟著我媽生活,那時我們還在農村,就靠種點地維持生計。看著媽一天操勞的樣子,我發誓以後一定會讓她過上好的生活。

讀完高中後,我本想出來打工掙錢了,可媽堅決不贊成,說砸鍋賣鐵也要供我把大學讀出來,以後好找一份體面的工作。那年我媽厚著臉皮四處找親戚朋友借了點錢,我才讀上了大學。

圖片來自網路,圖文無關

大學期間,我並沒有心思去交女朋友,而是全心的投入到了學習當中,業餘時間我也會跑出去打幾份兼職工。畢業後,我被推薦到一家外企公司上班,才進去時實習工資有3000左右,媽也替我感到高興,我還答應她,等我工作穩定下來就把她接到城裡來。

在工作中,我遇到了人生中第一個女孩,她叫菊霞,是在一次朋友的聚會上認識的,她家是縣城的,出來打工的時間還比較早,現在在一家裝飾公司做設計。他覺得我是一個單純的大男孩,第一次看到我時,便對我產生了愛慕之情。還主動約我出來吃飯,這一來二往的接觸,我們就發展成了戀人關係。

那時我還對她說:「我媽獨自一人還在鄉下,以後我會把她接到城裡來跟我們一起生活。」她笑了笑說:「可以啊!」媽也知道了我交女友的事,叫我趕緊帶回去給她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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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帶著菊霞回到了老家,看見媽在那兒忙活,桌上也已經擺上了好大一桌子菜,媽看見我們來了,趕忙招呼菊霞坐下吃飯,菊霞也禮貌的和我媽聊了起來,媽還問著:「你們打算啥時候結婚呢?」我在那兒插了一句:「媽,你急啥呀,現在我還在存錢呢!」

沒過多久,菊霞的父母也開始催婚了,還說:不要求我給多少彩禮,只要能在城裡買套房子就行了。幾年後我拿出了所有積蓄,在城裡首付了一套房子,也打算把媽接上來住了。轉眼間終於到了結婚的日子,可菊霞說只在城裡辦就行了,沒必要再去農村辦,我想想也是,農村也沒有幾個親戚朋友在那兒住了。

婚禮前一天,我準備去接我媽過來出席我的婚禮,可到家後,媽卻從櫃子裡拿出了一個盒子,交給我說:「兒啊!你的婚禮我就不去參加了,這裡面有2萬塊錢,是我這幾年存的給你結婚用,你以後一定要有出息,別讓別人瞧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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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有些奇怪問著媽:「媽,你兒子明天結婚可是終身大事啊?你怎麼說不去就不去啊?我還要帶你去城裡享福的,我答應過你,要讓你過上好日子的。」

看著媽時,發現她眼裡飽含著淚水,終於說出了原因,她說:「那天你們回來時,菊霞偷偷給了我五萬塊,說這是我的養老錢,她的很多親戚朋友都在,叫我婚禮別去參加,怕丟她臉,還說那天吃飯的時候,覺得菜看著像是沒洗乾淨一樣,根本吃不下,叫以後別來跟你們住。」

我一聽完媽說的,立馬怒火沖天,拿出了手機就打給了菊霞說:「這個婚我不結了,退婚吧!簡直太不像話了,把你那五萬塊錢拿回去,我媽不需要你的養老錢,我會給她養老的,你這種人我真是看走了眼!」說完我就掛掉了電話。你們覺得我退婚的做法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