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下的父母來看孫子,他們走後我在門口看到一袋垃圾,我決定離婚!

我和老婆結婚三年了,婚後我們住在城裡。我們的房子是我爸媽和岳父岳母一起給我們買的,但是房子的裝修費全是我爸媽向親戚借錢給我們的。

這三年,我們沒有房貸車貸的壓力,再加上工資也漲了。所以,我們小兩口的工資還是可以的。每個月給一千我爸媽,給一千岳父岳母,沒有偏袒,一樣的孝順。

今年年初,老婆生了一個大胖小子,我媽本來想上來照顧她和孩子的。但是,老婆說她已經答應岳母讓她過來了,而且每個月要給岳母兩千。我本來挺生氣的,但是她剛生完孩子,我又不能刺激她,只好隨了她了。

前段時間我爸媽來看我兒子,我就把客房收拾了讓我爸媽來住。老婆說怕我爸媽弄髒家裡就給他們買了室內穿的鞋子,我也提前給他們準備了洗漱用品。

我爸媽來了老婆一直沒有好臉色,家裡的東西什麼也不允許他們碰。抱孩子之前要他們洗手,說是他們老是干農活手上有細菌。更過分的是,吃飯時老婆讓他們用一次性碗和筷子,我爸媽怕我們吵起來,還說一次性的挺好的。

我爸媽都很尷尬,他們才住了一晚就要回去了,回去之前還給了一個一千的大紅包給孩子當做見面禮,當做他們的心意。老婆這樣我也不好意思再挽留他們多住幾晚,就送他們去車站了搭車了。

回到家卻看到老婆正在收拾了客房,但是收拾出了一大袋垃圾放在門口。我打開一看裡面全是我爸媽昨天用過的東西, 我問老婆為什麼要這樣做。她說我爸媽用過的東西留在家裡,她覺得有味。

我覺得她太過分,一點都不要尊重老人,我吵她大吼說:你怎麼不把我爸媽的錢一起扔了?她卻給了我一巴掌,說我不想進這個家就立馬滾,礙眼。我真覺得結婚之前我就是眼瞎,才會娶了這樣的女人。

我和她離婚了,房子孩子都給她了。不對我父母好的人,沒資格做的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