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離婚湊合著過的九種情形,其中有你嗎?

列夫.托爾斯泰說:

只有愛情才能使婚姻變得神聖,只有使愛情神聖的婚姻才是真正的婚姻。

可見,愛情在婚姻中的地位。然而,在婚姻的現實中,有多少人的的婚姻是沒有愛情的婚姻。有多少人曾經有過愛,但婚後沒有了愛情,是為了孩子湊合著過日子。

圖片來自網路

不是為了愛情,這樣湊合著過日子的人到底有多少呢?這個沒有官方統計數字,不好回答。我只知道,現實生活中,許許多多的人都生活在無愛的婚姻里,是孩子讓他們保留著婚姻這個形式。我在網上查閱了很久,有網友爆料:在無愛情的婚姻中,有百分之八十的人是為了孩子而維持著婚姻,只有百分之二十的選擇了離婚。網友的說法並非權威數據,但至少能反映一個實際情況,在無愛情的婚姻里,為了孩子不離婚的人要佔大多數。如果不信,只需睜眼看看你的圈內,為了孩子不離婚的比比皆是。每個圈都是社會的縮影,準確得很呢!

為了孩子徒留婚姻,婚姻名存實亡。做這種選擇是很無奈的,有時是男女雙方,但女性為多。

為什麼要做這種選擇呢?分析一下吧:

1、擔心孩子在殘缺的家庭里沒有愛,怕影響孩子的成長,所以委屈自己,成全孩子。

2、與孩子相依為命,建立了生死相依的情感。這種情感超過一切情感,離開孩子即無法生活,所以追求愛情明顯在其次。

3、孩子是自己生命的全部,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願意犧牲自己的一切。所以,自己的愛情與孩子比,實在是太渺小了。

4、女性年齡較大,40來歲,前不著村,后不著店,不尷不尬,離婚後再婚很難,重找真愛就更困難,於是,只好湊合著過。

5、女人處於弱勢,經濟能力不強,離了婚怕自己擔不起生活的重擔,湊合著過還是比較穩妥。

6、花心男人一般都有錢有勢,家裡的一切都安排妥貼。男人以不離婚為原則,追求「外面紅旗飄飄,家裡紅旗不倒」,(外面有情人,家裡有妻子)的目標。女人覺得經濟生活上無憂,無愛的性生活也偶有,於是選擇了湊合著過。

7、女人對愛情已心灰意冷,不相信這世上又什麼愛情,加上對公婆,對這個家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即使與老公沒有了愛情,也不想離,於是湊合著過,了此一生,得過且過。

8、面對婚姻越軌頻出的社會現實,對再婚沒有信心,擔心離了又碰著一個花心的,還不是從狗窩進兒狼窩,瞎折騰,什麼都沒改變什麼沒得到還苦了孩子,不如湊合著過 ,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

9、夫妻一方先出軌,另一方跟著也風流。這叫做「挑柴賣,買柴燒」,大家瞎著鬧,誰也管不了誰,也用 不著離婚,於是湊合著過,保留著婚姻這個空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