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10萬彩禮,媽把我嫁給二婚家暴男,婚後我卻樂開了花

我叫芳芳,是個苦命的女人,爸媽重男輕女,在我19歲的時候,為了給哥哥娶媳婦,就把把我嫁給了鄰居二婚的剛子。

 

 

剛子是家裡的的獨子,開大車的他跑一個來回就有千元的入帳,他經常不在家,可是回家後,就會喝酒打媳婦,這是十里八屯都知道的,所以剛子離婚後,沒有姑娘敢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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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要了十萬彩禮就把我賣了過去。新婚夜裡,我看著這個陌生男人,全身嚇的發抖,剛子看了我一眼,就躺在我身邊倒頭就睡。

後來,我們熟悉了,他才告訴我,之前的女人偷男人他才打的,可是婆婆不讓說去,怕面子不好看,所以,他只好背了一個打婆娘的惡名。

婚後半年,我就懷孕了,這時,剛子卻發生了意外去世了,我悲痛欲絕的流產了。

 

公婆帶著悲痛辦完剛子的葬禮,就把我趕出了門,說我是掃把星,是我把剛子克走的,娘家也不肯收留我這齣嫁女,還要剛子的同事收留了我。

我們一起生活半年,決定結婚。他是孤兒,家裡沒有其他親人,而娘家嫌棄我嫁個這麼窮的人,和我斷了聯繫。

領證那天,我們兩個人在鎮子上稱了二斤肉,我在做飯時,居然有人送來一個信封,我很驚訝的打開,裡邊有一個存摺和一封信:

閨女,我把你趕出去,你這孩子重情重義,我怕你不肯再嫁,才把你趕出去的,還好你遇到了好人,存摺里有十萬塊錢,是我和你爸的一點心意,密碼是你生日。

我看到淚流滿面,拉著老公你跑回前婆婆家,跪下說:"爸媽,以後我們伺候你們,我就是你們的女兒,這是你們的女婿。"

 

現在,我兒子已經一歲了,前公婆也真的把我當女兒看,我現在幸福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