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猛砍女友47刀「脖子只剩皮肉相連」逃過無期!法官改判15年「引用浪漫詩句」被網友罵翻!

4年前當街砍殺女友的「台大宅王」張彥文,犯下「強制性交」、「侮辱屍體」和「殺人」等罪,前兩項罪名已經被判刑7年5月定讞,然而最高法院卻將二審時,把殺人罪的無期徒刑,改為15年徒刑的判決結果發回更審,然而高等法院更一審仍判他15年徒刑,原因竟是...

圖片來源:《中天新聞》



33歲的張彥文畢業於台大土木系和研究所,他在學校時就已經是風雲人物,畢業後更順利錄取全球第四大的「安侯建業聯合會計事務所」,月薪至少37K,可說是完全的人生勝利組,他透過網路認識了小7歲的林姓女友,當年正從教育大學幼兒教育系畢業,在台大附設幼兒園實習,雖然感情看似甜蜜,然而其實不是這樣!



據《蘋果日報》報導,兩人深入交往後,林女發現他常常情緒失控暴怒,甚至有暴力傾向,她回老家向媽媽抱怨後,就決定要疏遠男友,張彥文得知後,承諾會改變,還計畫兩人到日本旅遊,誰知道途中竟然拍下女方裸照,兩人因此大吵,回台後她關閉臉書決議分手,甚至開始找房子想搬離愛巢,誰知道竟然慘遭毒手!

圖片來源:《東森新聞》



張彥文遭女友拒絕後,在臉書上PO出巡短消息,隔天早上就帶著菜刀找正要上班的林女,要求復合未果,竟惱羞成怒猛砍她47刀,對方當場慘死!行兇後他開始像乩童一般拿刀猛砍自己,直到被警方逮捕送醫。

圖片來源:《東森新聞》



當時一審時,林女家屬痛罵:「去死好了!」但法官認為他仍有教化可能,合併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然而二審時法官卻認為,他已和對方家長以1263萬元和解,病因情傷和暴怒人格而行兇,將無期徒刑改為15年徒刑,並連同侮辱屍體、2個強制性交合判21年6月,褫奪公權6年!



不過最高法院認為,應該先查明他是預謀殺人還是臨時起意,將殺人罪發回更審,更一審時高等法院法官梁耀鑌判決書中,引述詩人泰戈爾的話,表示張男誤將佔有當作愛,任由佔有慾吞噬理智,才會釀成本次悲劇,希望他藉由精神或心理治療,修正未來模式;加上他出庭時屢次痛哭認錯,加上沒有前科,被認定再犯機率低,維持原本判決15年。

圖片來源:《中央通訊社》



消息傳出後,引起網友兩極看法,有網友質疑:「如果真的想死,為什麼又請律師告知,如果判死就無法賠償?」、「所以就是在演戲啊,換來15年徒刑就賺到了!」更質疑法官對於情殺案引述詩人對於愛的看法有失偏頗。

影片來源:《蘋果日報》



從無期徒刑變成15年有期徒刑,大家覺得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