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王宮偷跑車 被告控3罪

(新山11日訊)本月1日擅闖武吉士林王宮,企圖偷走法拉利跑車的吸毒者,今日面對闖入禁區、蓄意破壞和吸毒三項控狀,被告否認有罪,獲准以9000令吉保釋,案展4月2日過堂。

 

被告是32歲的沙努西,來自振林山,無業。

首項控狀指出,他被控於本月1日,中午12時30分,在沒有準證情況下,在屬於禁區的武吉士林王宮逗留,牴觸1959年禁區法令第5(1)條文,並可在第(7)條文下被判刑。

第二項控狀則指,他被控於本月1日,中午12時30分及中午12時49分,在王宮車庫作出造反行為,造成2萬令吉損失,牴觸刑事法典第427條文(蓄意破壞)。

被告也被控於同日傍晚5時,在新山南警區被發現毒品尿檢呈陽性應,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0(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

被告聆聽控狀后否認有罪,承審法官西蒂哈佳批准他以9000令吉保釋外出,諭令案件展延至4月2日過堂。此案主控官為莫哈末莎菲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