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講師被揭假博士文憑 3年騙取驚人的薪金

檳城8日訊)印裔中年男子在2008年涉嫌以外國大學的假博士文憑獲錄取成為理科大學講師,惟「紙包不住火」,理大校方於2011年揭發此事,男子今日被控上庭時否認罪名,以1萬7500令吉保外候審。

 

51歲的印裔男子泰瓦納登今早被帶到喬治市法庭面控,被告被控2項罪名。首控狀指他於2008年8月15日在理科大學,使用假文件欺騙及誤導理科大學管理層,以被錄取成為理大講師,3年來獲得共19萬5081令吉38仙的薪金。此舉抵觸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及不誠實地引誘交付財產),一旦罪成,監禁不少過一年或不超過10年,或罰款。

第二項控狀指他在2008年8月15日在理科大學,在清楚知道使用假文憑的情況下,不誠實向校方提呈美國馬里蘭州大學教育哲學博士的假文憑,抵觸刑事法典第466/471條文(偽造文件當真使用),一旦罪成,可面對監禁不超過7年或罰款。

根據警方消息透露,被告於2018年8月15日前往理科大學面試申請任職為講師時,向校方出示多張美國馬里蘭州大學的教育哲學博士文憑和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神經生物學博士文憑等。在面試后,理大校方決定聘請他成為講師。

在2011年6月間,理大校方對被告提供的兩項博士文憑進行調查,發現被告向理大出示的是假博士文憑,促他作出解釋,被告過後在24小時內呈辭。理大副法律顧問過後針對此事向警方投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