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出事我給她打三十萬塊錢,收到一條簡訊我報了警,我的十年婚姻結束了

我叫珍珍,今年26歲,我是一個特別要強的人。女兒出生婆婆不給我帶孩子,我就一邊擺攤一邊照顧孩子。

我和老公結婚第五年還買不起婚房,我覺得這樣不行,就和老公商量做小買賣,老公是那種特別謹慎的人,他覺得每個月掙三千塊錢挺好。我覺得他沒有追求,讓他辭職在家帶孩子,我去做生意。

後來我從一個門面做到兩個門面,現在攢了三十多萬,我想終於可以買房子了。前幾天突然收到閨蜜的求助電話,說她和老公出去旅遊出了意外,急需三十萬救命錢,我當時沒多想就把錢轉給她了。

可是晚上我一直睡不好覺,閨蜜的老公能出什麼大事,怎麼會花這麼多錢。正當我想著,老公手機亮了,我想大晚上誰會給他發信息,就過去查看差點手機掉到地上。是閨蜜發給老公的:親愛的,你不是因為錢不想和她離婚嗎?現在錢都在我手裡了,你們離婚吧!

沒想到閨蜜和老公聯合起來騙我的錢,我趕緊報了警,閨蜜被抓了進去,我和老公也離婚了。雖然錢回來了,可我一點也高興不起來。

我是一個要強的女人,我努力賺錢就是想讓家人過上好日子。為什麼老公不能理解我的苦心,還要出軌呢?我覺得男人就喜歡看著鍋里吃著碗裡的,大家說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