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友同居,她不讓碰,我對她拳打腳踢,她說句話我跪在地上道歉

我和女友是大學同學,我們是一個班的,我們相識是在第一次的班級聚會上,那次我們輪流表演節目,因為我倆都沒有準備,當時班長提議我們一起唱一首歌,也就是這樣,我們才開始正面審視彼此。

女友很漂亮,人也很善良可愛,聚會結束我跟她要了聯繫方式,就這樣我們開始聊了起來,這也算是一種緣分吧?

我們開始交往,女友很活潑,跟她在一起總讓我很開心,很放鬆,彷彿一天的煩心事,只要看到女友,我的心就會變得安靜,變得清澈。

轉眼大學四年時間過去,我們的感情在日積月累下變得更加密不可分,我們畢業了,畢業就將面臨著找工作,還好我們是一個專業,可以一起找工作,這樣我們相互也有個照應。

我提出同居,因為這樣不僅找工作或者今後工作上班方便,而且還能省去另一個人租房子的費用,步入社會,我們都是身無分文的菜鳥,能省則省,女友覺得有道理,也就答應了,話說這是我們第一次同居,大學四年,我們除了牽手,接吻已經是最深層次的接觸了!

 

女友很保守,也可以說對自己保護的很好,這樣的女生更加有神秘感,也更加吸引人。

我們同居了,這意義就不一樣了,這就意味著我們可能有更進一步的發展,當天夜裡,我想跟女友有更進一步的發展,卻被女友拒絕了,她說她婚前拒絕做這種事,可是都住在一起了,我越發覺得女友魅力無窮,越發不受控制,可是女友死活不從,最後我上來一股火氣,對女友拳打腳踢!

在女友痛苦的呻吟聲中,我清醒過來,可是已經晚了,女友說她看錯我了,死活要搬出去,跟我分手,我也知道自己做的過頭了,趕忙跟女友道歉,可是她一心想走,我真的害怕了,我還沒跟女友有進一步發展,這要是讓朋友知道,不得笑話死我,我直接跪在地上求女友原諒,可是她彷彿死心了。

 

你們說我該怎麼辦?我現在還不能跟女友分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