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派出所長襲胸女記者?她簽保密條款和解40萬元

北市警派出所長襲胸女記者?她簽保密條款和解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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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6 19:34聯合報 記者蕭雅娟╱即時報導

 

圖為台北南昌派出所。 圖/取自北市府警局官網

 

台北市警派出所長驚爆涉嫌伸狼爪摸胸女記者?外傳,前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華江派出所黃姓所長(現為南昌派出所長),日前參加分局的媒體餐敘後,在錢櫃包廂喝酒歡唱,酒酣後疑似襲胸女記者,有不當接觸,事後拿出40萬元和解,且簽保密條款。

萬華分局長張素菱表示,當日確有接到女記者電話,答應會好好處理,督察人員介入調查,但全案屬於告訴乃論,事發隔天雙方已簽下和解書,女記者不願再出面說明,因此沒有進入性騷擾的作業程序,但分局仍對所長做出行政處分,記3支申誡處分。

 

據了解,日前萬華分局與某電視台媒體餐敘,餐會上有多名派出所長和記者出席,包含華江所長,餐後僅剩4名警察和女記者續攤,前往中華錢櫃夜唱,另再相約一名大夜班記者歡唱,眾人飲酒助興,沒想到竟爆出性騷擾案件。

據警界流傳版本,女記者和派出所長日前餐後都酒意,續攤到錢櫃唱歌,女記者指控黃所長酒醉後有不當的接觸,竟「伸手摸胸」甚至強吻,心裡感到不舒服,事後告狀給分局長張素菱。

警界高層得知此事後,萬華分局介入調查,據警界流傳,警方側面逼迫要求「用錢了事」,已婚的的黃所長付出40萬元和解金,且雙方簽下保密條款。此消息近期在警界廣為流傳,成為茶餘飯後的大八卦。

日前北市警局發布人事調動,黃姓所長從華江派出所,調往中正二分局南昌路派出所長,管轄地點就是「總統官邸」,如此高調且重視維安的派出所,到底有無襲胸,真相為何,宛如成為羅生門。

據悉,萬華分局當時一度會同督察人員介入調查,續攤人員聲稱沒看到所長有對女記者作處不雅舉動,全案屬於告訴乃論,不告不理,但警局仍對黃員做出風紀懲處,記申誡處分。

北市警局表示,中華錢櫃管轄的中正一分局至今尚未接獲相關性騷擾報案,因此「沒有被害人」,事件尚未獲得證實,若接獲相關事證,將依法究辦,但雙方是否和解,以及相關內容、細節,有待釐清,不希望過度渲染,免得對當事仍遭成二度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