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他是動漫史上最慘的男主角

好傢夥,識貨!

《劍風傳奇》在日本動漫界可是一塊響噹噹的招牌,內容屬於頂尖的范疇。

阿政這就來滿足你——

《劍風傳奇》

《劍風傳奇》是日本漫畫家三浦建太郎自1989年起連載的漫畫,至今已有300多話,還在連載中(話說作者挖坑不填,又開新的連載作品去了,殘念)。

這是一部成人意向很濃厚的作品,隔著螢幕都能嗅到一股濃烈的鐵銹味和血腥味,年齡未滿的小朋友還是速速散去吧,這種青年漫畫不適合你們。

1998年,它曾被改編成TV版,雖然評分也不錯,但考慮到觀眾當時的年齡層,所以河蟹掉了很多重口味的內容,這也導致TV版失去了一部分原著的神髓。

到了2012年,這個經久不衰的故事又結合了全新的電腦CG技術,改編成了三部劇場版。

這回的改編非常忠於原著,劇情的精彩程度可以拍胸保證,絕不會讓人失望。

瞅瞅評分就知道,沒一部低於8分——

這3部劇場版的內容主要是圍繞著男主角生命中的黃金時代,這是他最幸福也最榮耀的時光。

阿政先給各位梳理一下脈絡。

男主角格斯,是個身手非凡的傭兵——

他自小無父無母,被傭兵養大,6歲拿劍,9歲上戰場殺敵。

因為一些童年陰影,他習慣獨來獨往。

某次戰鬥中,他艸翻了一名強勁的對手——

這場戰鬥被另一個男人看在眼裡——

(吐槽一句,這頭盔真醜)

男人名為格里菲斯。

是當時赫赫有名的傭兵團「鷹之團」的團長,鷹之團在他的領導下縱橫各個戰場,所向披靡,被稱作「戰場死神」,格里菲斯本人則被稱為「白鷹」。

格里菲斯很欣賞格斯,打算招募他——

習慣獨來獨往的格斯當然不願意,便提出用武力一決高下,自己輸了的話便加入。

結果他因不敵格里菲斯而落敗——

格斯無奈,只好成為格里菲斯的人——

(要不要這麼基情啊?!)

隨後,格斯和格里菲斯一同出生入死整整三年。

這三年間,格斯的心境發生了變化。

他從心底慢慢接納了這個充滿活力的「鷹之團」,並將其視為自己的家。

格斯與格里菲斯也成了最好的朋友——

殘念的是,好景不長,

因為某個意外,格斯離開了鷹之團和格里菲斯——

就在他離開之後,格里菲斯也被捕入獄——

鷹之團遭到圍剿,分崩離析——

格里菲斯在獄中被折磨了整整一年,他的舌頭被割掉、手腳筋也被挑斷、肌肉萎縮到連動都動不了。

當他被救出後,已經成了一具活著的木乃伊——

曾經驕傲自豪的格里菲斯失去了一切,他徹底陷入了絕望。

不過,格里菲斯的命運卻沒有就此終結。

他身上所攜帶的神秘道具「霸王之卵」因感受到宿主的絕望而啟動了——

「霸王之卵」召來了異世界的惡魔——

惡魔誘惑格里菲斯。

只要他將自己最愛的人作為祭品獻上,惡魔們就能幫其重鑄身軀,並賜予他如同神明般的力量——

格里菲斯同意了——

包括格斯在內的鷹之團所有人都被打上了祭品的烙印——

被打上烙印的人立刻遭到了各種惡魔的吞噬——

所有曾經共同並肩作戰的戰友們都被惡魔吃掉了。

而魔化後的格里菲斯更是在格斯面前強暴了格斯最愛的女人——

狂怒的格斯對曾經的好友舉劍相向。

可惜,身為人類的格斯已經無法傷到此時的格里菲斯了。

眼看格斯就要踏上鷹之團的後塵,幸運的是,命不該絕的他被一名神秘人給救走——

格斯在這場慘劇中失去一手一眼,同時也失去了自己的心靈支柱,他的人生就此崩塌——

更悲催的是,他身上的祭品烙印還會引來無數的妖魔鬼怪。

每當夜幕降臨,就會有魔物嗅著祭品的味道前來追殺,終有一天,他會被魔怪吃到連骨頭都不剩——

用簡單幾句話概括就是,本來孑然一身的男主好不容易進了個傭兵團,練了一身本領,和團長成了好基友,把傭兵團視為自己的家,還和一個妹子好上了。

結果呢?

自己被基友背叛了,妹子被基友日了,家被基友毀了,還都是當著自己的面!

完事後自己不僅變回了孤身一人,瞎了一隻眼,折了一隻手,天天還被怪物追殺,而且仇人居然成了神!

我就想問問,還有比這貨更慘的嗎?

有人甚至專門總結了近幾年所有動漫人物的情況,做了張圖——

圖裡橫軸是作不作,縱軸是慘不慘,然後我們的格斯光榮地排在了左上角頂天的位置 눈_눈

不過啦,故事的重點倒不是比慘,而是在告訴我們主角格斯的生存理念。

格斯旺盛的生命力堪比小強——

格斯對生命的熱情比誰都要高漲,無論經歷何種慘狀、處於何種絕境,他都不會陷入絕望。

就像在劇場版的最後。

格斯被最信任的基友背叛,自己落得悲慘的下場,而且那個烙印會讓他餘生都睡不成一個安穩覺,他也知道對手已經變得有如神明一般強大。

對此,他只是說——

他炙熱的生命之火彷彿永遠不會熄滅。

格里菲斯之所以欣賞他,也正是因為這一點。

在最開始招募格斯的時候,格里菲斯就看穿了他的戰鬥方式、也看穿了他的靈魂——

這一點,恰恰是格里菲斯做不到的,他無法像格斯一樣僅僅是為了活著就能散發出無窮的生命力。

格里菲斯必須依靠什麼才能活下去,而他選擇的依靠,便是夢想——

格里菲斯從小就夢想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國家。

為了夢想,他招募傭兵成立了鷹之團,

為了夢想,他在戰場上拼殺,獲取戰功。

為了夢想,他不擇手段,甚至為籌集軍費而去賣屁股(劇場版裡沒弄這段)——

為了夢想,格里菲斯什麼樣的痛楚都能忍受,什麼樣的苦澀都能咽下,什麼樣的不快都能放下。

他是靠著夢想才走到那個地位,夢想是格里菲斯的生命之源。

然而,在見到格斯時,他卻看到了一個不依靠任何東西就能綻放出無窮生命力的人,他被這個人給震驚了,也被他給吸引了。

恐怕格里菲斯自己都沒發現,不是他招募了格斯,而是他被格斯身上的生命之光給吸引了——

格斯和格裡菲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生存理念,這讓他們彼此欣賞,所以他們成了朋友。

但也正因為理念不同,他們在面臨絕境時做出了不同的選擇,結果他們成了仇人。

除了裡面人物理念刻畫得入木三分之外,作者在故事中埋下的隱喻也有意思。

作者三浦健太郎對各類宗教(尤其是基督教)都有過深入的研究,不少劇情的原型都出自於基督教。

比如那群誘惑格里菲斯的惡魔——

這些站在五指山上的惡魔們,原型來自基督教中的「全能之手」——

還有後面故事中法王廳的信仰符號——

這個原型相信大家一眼就能看出來,是基督教的十字架——

以及故事裡祭品的烙印——

烙印的原型來自聖經中的啟示錄,啟示錄中說在末日審判的時刻,上帝會對世界進行淨化,消滅所有生靈。

而在那一刻來臨之前,天使會為上帝的忠實信徒們打上烙印,只有帶著烙印的人才能活下來。

看得出來,故事內容和宗教原型在意義上基本是顛倒的。

宗教中的神在故事裡是惡魔,

宗教中有神聖意義的符號在故事裡代表毀滅,

宗教中保證聖徒性命的印記在故事裡會奪走人們的小命。

這倒不是因為三浦健太郎對宗教有啥怨念,而是他想通過這些隱喻表達一種思想,神與魔是一體的。

這一切衍生到現實世界,作者想說的是,那些推動歷史進步、成就豐功偉業、被捧上神壇的豪傑、偉人、英雄們並不是神,甚至還有可能是惡魔。

就如同格里菲斯。

從劇場版的故事來看,這個人犧牲了自己最愛的人來成就自己的夢想,毫無疑問是個內心冷酷的惡魔——

但你可知,格里菲斯在後面怎麼樣了嗎?

他成為了萬民敬仰的救世主——

格里菲斯一直沒有背棄他的夢想,他利用惡魔賜予他的力量真的成立了一個國家——

格里菲斯收留了在連年征戰中流離失所的百萬民眾,他的國度被人們稱為世間最後的樂土。

無數人民仰慕格里菲斯的名號而來,無數天下聞名的英豪都投奔他而去。

格里菲斯是如此的光鮮亮麗,誰會知道他曾做出那種令人髮指的事情呢?

作者是想把英雄的底褲給扒下來,讓我們看看所謂的英雄在背後都是些什麼樣的德行。

不要以為這只是三浦健太郎的惡意YY,現實世界更加殘酷。

縱觀歷史,很多開創一個朝代的英雄豪傑,他們身上不僅有榮耀的光環,還有不少令人不齒的黑歷史。

比如漢高祖劉邦。

他在楚漢爭霸中擊敗了項羽,開創了漢朝。

可你知道嗎?

劉邦早年曾被項羽追殺,為了讓馬車跑得更快,他親手將自己的兒女推下了馬車。

還比如三國的曹操。

他早年被董卓通緝,有朋友好心收留了自己,結果他卻因誤會殺了朋友全家。

在知道是誤會後,他雖後悔,但為不留後患,居然親手殺了剩下的活口,並說了那句名言「甯我負人,毋人負我。」

再比如明太祖朱元璋,他是明朝開國皇帝,一生戎馬,光復了漢人江山。

可在江山已定之後,他將自己曾經共同出生入死的功臣和朋友們殺得幾乎一乾二淨。

作者想讓我們從另一個角度去認識英雄。

不過啦,話又說回來。

這些英雄之所以能成為英雄恐怕也正是因為他們割捨了心中的某些東西。

劉邦不推自己兒女下車,可能早就被項羽逮住殺了。

曹操不斬草除根,可能早就被人告發,墳頭草已經三尺高了。

朱元璋如果不殺那些朋友和功臣,他的江山可能就坐不穩,甚至可能就此改姓,變成別人家的東西。

故事中的格里菲斯也一樣,如果他不獻出自己最愛的人,憑他那種廢人一般的身軀,註定無法實現理想,只能庸庸碌碌地度過一生。

在格里菲斯決定血祭之前,他其實也猶豫過,甚至在半夢半醒之間,還看見自己放棄理想、走向平庸的後半生。

雖然他身體殘廢,但也被人好生照料,生了一個名為格斯的孩子,和朋友們和睦相處、平安度日。

格里菲斯自己也暗想,就這麼安定下來似乎也不錯呢——

燃鵝,他的理想將他從夢境中喚醒了。

就如同格里菲斯自己最開始說的那樣,他無法忍受平庸,為了追求理想,格里菲斯最終選擇捨棄人性。

回到我們自己身上。

雖然不像故事裡那麼極端,但我們在自己的人生中可能也要面對類似的抉擇,比如家庭和事業、感情和夢想。

選擇家庭,花時間努力經營感情,可能就擠不出更多時間去拼搏奮鬥,雖然家裡能其樂融融,但就無法取得更高的成就,只能普通生活。

選擇事業,花時間努力獲取財富,就註定沒有那麼多時間去陪伴家人,雖可能創一番大事業,但也可能會導致家庭不和,最終形單影隻。

人生從來沒有完美無缺的選擇,任何一個選擇的背後都有其代價。

是選擇帶有人性溫度的平庸,還是選擇捨棄其他來換取更大的成就。

換你來選,你會選擇哪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