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結婚我陪嫁一套房子,婚後看到裡面住的人我把房子收回來了

我家就那麼一個女兒,從小到大我都沒有讓女兒吃過苦,這女兒結婚的時候,我也是一聽她未來的婆婆脾氣不好,那是立刻就給在城裡買了一套房子,讓女兒以後好單獨的居住,畢竟我女兒的脾氣我知道,是那種逆來順受的性格,也不喜歡和人家爭什麼,反正就是一個老好人的性格,這種脾氣,不管是在哪裡,都是特別吃虧的,我不希望自己的女兒吃虧,所以才拿出大半的積蓄,給她買了房子。

買房的時候,也是考慮到女兒的性格,這房子的房產證上,我就沒有寫女兒的名字,我寫的是我自己的名字,這以後萬一有什麼事情,我覺得也是有一個主動的權利。我是沒有想到,這我當初留的心眼,沒有把房子寫成女兒的名字,到最後竟然還有這樣的用處。

女兒結婚以後,有一次我去城裡辦事,就順路去看了一下女兒,沒有想到,這到家裡以後,竟然看到女兒正在給她婆婆洗衣服,那邊她婆婆卻在客廳看電視吃瓜子,在得知她婆婆竟然在婚後不久,就住到了城裡,我這心裡面就特別的生氣,一邊在埋怨女兒不和我說,一邊在憤怒那邊欺負我女兒,氣得我是直接就把房子給收了回來,這原本我給陪嫁房子,不就是為了自己的女兒,婚後可以過得安穩一些,開心一些,要是婚後天天像一個丫鬟一樣的,去伺候她婆婆,這我幹嘛還陪嫁房子。後來更是和女婿說,這要想要這套房子,以後就少讓你媽來這邊住,你們說,我這要求過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