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出的話,是否帶有因果呢?

 

  人與人之間,語言是最直接的溝通工具,也是最直接的感受。《無量壽經》載:「粗言自害害彼,彼此俱害,修習善語自利利人,彼我兼利。」另外也說:「若人生世中,口常出刀劍;由此惡說故,常斬於自身;若贊於惡人,毀謗賢善者;由口生眾過,定不受安樂。」這都是在說明語言表達的重要。因此,言談之間,語言的修行是一門大學問,不能不重視它的因果關係:

 

  第一、以言媚人者,人輕之:一個人一昧用語言奉承他人,以諂曲的態度獻媚他人,只會給人看不起,遭致他人的輕視。像唐朝媚臣張易之、張昌宗兄弟,千年至今,仍為人所棄;清朝和珅,儘管言語討喜,百年之後,也只留下「弄臣」之名。

 

  第二、以言誘人者,人罵之:用語言誘騙他人上當,像人蛇集團、不法的職業介紹所,或誘騙少女,或誘拐年輕學子變壞,走上歧途,必定引起大眾的唾棄,咒罵不仁義、不道德。

 

  第三、以言勵人者,人敬之:所謂:「與人善言,暖於布帛;傷人之言,深於矛戟。」能贈人善言,給人勉勵,給人鼓舞,可以助人上進,增添信心力量,必然會得到尊重敬意。反之,若處處譏訕他人,就好比矛戟,傷人甚深。

 

  第四、以言慰人者,人愛之:《維摩經》說:「弟子眾塵勞,隨意之所轉。」對於不同性格人,就要有不同的對待方式。尤其能對苦難、失敗者,施以開導,或軟言慰藉,讓他不傷心、不悲觀、不退縮,會贏得他的信賴與敬愛。

 

  第五、以言訓人者,人畏之:在教育上,嚴與寬各有功用與意義。但是語言上的教訓,也要讓對方堪受得起,歡喜接受你的教導。否則過分的教訓、過分的苛求,只有讓人家看到你,就感到害怕、保持距離,那就失去教化的意義了。

 

  第六、以言誑人者,人棄之:用語言欺誑騙人,當下或許不為人察知,所謂日久見人心,對方一旦知道你在欺騙他、欺負他,他就會摒棄你,不再理會。如同土耳其諺語說的:「愛說謊的人,即使他的房子燒光了,別人也不會相信他家失火。」

 

  一句真話,可以生死相交;一句壞話,可以反目成仇。有謂:「喜時之言多失言,怒時之言多失禮,哀時之言多失常,樂時之言多失態。」雖是一句話,因為語言的效果影響甚大,不能不重視引起的好壞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