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喜當爹,幾年後發現兒子非親生,離婚竟要賠前妻30萬

小許是蕭山新街人,經人介紹認識了同是新街人的姑娘小李。小李年輕貌美,性格溫柔,小許一見之下,傾心不已。 兩人的感情急劇升溫,認識沒多久,就開始同居,後發現小李懷孕了,家裡人都很高興,熱熱鬧鬧的就把喜事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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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生了兒子,可把小許一家高興壞了。雖然孩子提前了一個多月出生,但看起來還是壯壯實實的,家裡人都以為是孕期補的好,也沒往心裡去,還給他取了個小名叫壯壯。而且,壯壯還是個有福氣的孩子,出生後,趕上村裡拆遷,他不僅能獲得拆遷人頭費,還可以享受安置面積。 

事情的轉機,是從壯壯長大了與小許越來越不像開始,小許是單眼皮,小眼睛,皮膚有點黑,可壯壯是雙眼皮,大眼睛,皮膚白白嫩嫩,跟小李一點也不像。

開始小許沒在意,可漸漸的,村裡人說的多了,小許也就聽進去了。兩個人也因為這個開始吵吵鬧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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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壯壯三歲的時候,日子過不下去了,小許就一紙訴狀起訴到法院, 要求離婚,並申請法院做了與壯壯的親子鑒定。原來小許想的是,要是壯壯真是自己的兒子,那就不離婚了,再努力努力,跟小李好好過,哪知道, 鑒定出來後,壯壯真的不是他的親生兒子。這個晴天霹靂,把小許炸的是外焦裡嫩。

鑒於這一事實,在法院的離婚調解過程中, 小李主動認錯,同意離婚,同時提出願意自己獨自撫養壯壯,並賠償小許三萬元。

 

浙江湘湖律師事務所陳麗燕律師分析:

雖然小許和壯壯之間沒有血緣關係,不是生物學意義上的父子關係,但是, 小許家在拆遷安置的時候,壯壯是作為婚生子享受了拆遷安置,在安置房分配的時候,小許也確實拿到了屬於壯壯的安置面積,所以小李以壯壯的名義,起訴到法院要求分家析產,並無不妥。

根據法律,壯壯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依法享有民事權利不受侵犯,理應拿回屬於自己的安置份額。後來法院組織了調解,從法理、倫理、情理等方面綜合考慮,在保證壯壯合法權益的同時,又兼顧社會公平,最後,小許在法院調解中願意拿出30萬元來補償壯壯,這對於雙方來說,是很好的結果。

來源:蕭山廣播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