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後同居,發現未婚夫有生理缺陷,害我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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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未婚夫訂婚後同居,在此期間,發現未婚夫生理有缺陷,面對這種狀況,我將何去何從(我不想退還十萬元彩禮)?

面對愛情,會有人這樣說:愛情的力量是偉大,因為愛一個人,為Ta做出怎樣的犧牲,自己都心甘情願。對於如此愛情言論,我想說的是,那是因為你愛的人恰好是你的天菜,Ta所有的言行都能夠深深的吸引你,所以,你會覺得和Ta在一起無比幸福。

面對愛情,會有人這樣說:愛情就是狗屎,男人看重的是女人的外貌,女人在意的是男人的票子。對於如此愛情言論,我想說的是,這些人或曾經歷過失戀的傷痛,所以,會覺得愛情特別的務實。

其實,如果你目前邂逅的戀愛對象並非讓你百分百滿意的人,在結婚層面,你自然會挑剔,我覺得這就是人之常情,不至於人們在優選結婚對象的時候,連挑剔的權利都喪失吧?

歸根結底:那些無論是顏值、物質或性格無限接近完美的人,在婚戀市場永遠是香餑餑,而那些無論是顏值、物質、性格或健康等層面有嚴重缺陷的人,在婚戀市場往往會行走在鄙視鏈的低端。

為此,愛情本來就不是高尚的產物,之所以有一些人面對愛情能夠說出一些高尚的話,是因為彼此的規格都比較高。猶如:同樣是為生活努力奮鬥,但是,成功人士之前的經歷,那叫勵志;普通百姓之前的經歷,那叫故事。

關於本案中的女子,在婚前同居期間,發現了未婚夫有明顯的生理缺陷,這時候,本能的提出分手,我覺得屬於人之常情。但是,做人需要講道理,不能太貪婪:對方捨得給你彩禮的前提是,你願意和對方結婚。現在,你想分手了,憑什麼要吞占對方的彩禮?

有時候,愛過之後,不能順利分手,並不是因為對方露出了猙獰,而是自己的無理要求迫使對方會露出了猙獰。為此,分手也需要演繹的儒雅一些。

在當今,經常會遇到這樣一些案例:女子在訂婚後,發現自愛錯了人,這時候,『分手』說的尤其利索,但是,在退還彩禮的時候,就開始各種耍混帳。想說的是,『訛錢』的結果真的可以讓自己心安理得嗎?

想告誡所有女子:千萬別拿訂婚的幌子去斂財,分手之後,需要把對方的『大額錢財』『昂貴禮物』主動歸還給對方。否則,你的見錢眼開,必然會引發兩個人的爭執甚至對薄公堂。

本案中,男子生理有缺陷,是他的問題,女子因此和男子鬧翻,是明智選擇。把錢歸還對方,並放棄繼續糾纏,才是最正確的處理方式。

或許,有些女人會覺得,在一段沒有結婚結果的戀情中,自己付出了青春,浪費了感情,分手了,就需要索要青春損失費。想說的是,其實在這段感情中,男人和你一樣,也付出了青春,也浪費了感情。為此,愛情的建立以及愛情的夭折,其實都是有原因的。愛情本身就是浪費時間和金錢的一個過程,憑什麼要在分手後讓男人對你進行賠償,難道你們當初在一起不是因為你情我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