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了蝗蟲怎麼辦?他說:可以曬乾當蝦米吃只是東南人不肯吃

華夏文明實際是以農耕文明為主,除了旱澇霜凍冰雹之外,老百姓最怕的可能就是蝗蟲了。這東西一鬧起來,那是鋪天蓋地,所過之處寸草不留。但是不管怎麼說,沒有一個朝代是因為鬧蝗蟲而滅亡的,因為老祖宗的智慧真的很讓人欽佩,不但能想辦法消滅蝗蟲,還能把他變成一道美味。宋代政治家文學家范仲淹就專門寫過一篇文章,說蝗蟲曬乾了可以當蝦米吃,只是東南人不肯吃,而西北人卻很喜歡吃——這可能是因為東南沿海地區很少鬧蝗蟲,當地人很少見過大量的蝗蟲。

 

范仲淹的那篇文章找不到了,但是清朝康熙年間的陳芳生(字漱六,浙江杭州市人)曾寫過一本《捕蝗考》,那裡面引用了范仲淹的說法:「 曝幹可代蝦米,盡力捕之既除害又佐食,何憚不為?然西北人肯食,東南人不肯食,亦以水區被蝗時少,不習見聞故耳。 」

 

而明末著名理學家陳龍正的吃法就比較「野蠻」了:「蝗可和野菜煮食」。但是明朝人比較富裕,不大屑於吃蝗蟲,他們一般拿蝗蟲餵鴨子餵豬。崇禎年間嘉湖(還記得年羹堯被貶為杭州將軍時候那句民謠嗎?帝出三江口,嘉湖做戰場)地區鬧蝗蟲,當地人就想了個辦法:抓蝗蟲餵鴨子,所以那一年嘉湖地區的鴨子都很肥美,而山裡人不養鴨子,就拿去餵豬,一頭二十斤重的小豬吃了蝗蟲,十天就能增重達五十多斤。

 

其實人吃蝗蟲,古已有之。唐太宗李世民就曾生吃過蝗蟲,手下人害怕吃出毛病來(以為蝗蟲是上天派來懲罰百姓的),李世民回答:「我正希望它把給百姓的災難移給我一個人!又怎麼會因為害怕生病而不敢吃?」一口幾個地狼吞虎咽,大家一看皇帝都吃了,咱們也別饞著了,於是大家你吃我也吃,人吃雞鴨也吃,蝗蟲最後被吃光了——可見吃光小龍蝦也是一種「優良傳統」。而且很多朝代為了滅蝗,都出台了獎勵辦法,比如一斗的大蝗蟲可以到官府換取一斗精米,小蝗蟲也能換一斗糙米,捉蝗蟲的收入比種地還多——當然,這得是富裕強盛的唐朝,要是到了宋末和晚清,那時候老百姓就只能自認倒霉了。

 

到了唐德宗李適貞元年間,把蝗蟲蒸熟去掉翅膀和小腿曬乾,已經成了一種美味,這種習俗一直延續到清朝,陳芳生在天津的時候,就看到那裡的人不管是成年蝗蟲還是蟲卵,統統拿來蒸熟吃掉,而且自己吃不完的還能當做禮品饋贈親友。稍有經濟頭腦的人還能拿來賣錢,一斗蝗蟲能賣不少錢,不少人家像囤積大白菜一樣囤積蝗蟲,在冬天用油鹽爆炒之後,就是一道美味的下飯菜。而且這道菜還登上了大雅之堂:「 今東省畿南用為常食,登之盤飱 」。

 

其實蝗蟲再多,只是一種可以吃的小蟲子,只是過去的統治者不關心老百姓死活,這才讓蝗蟲肆虐,而當年愚昧的人太多,以為蝗蟲是「上天垂罰」,不敢抓也不敢吃。要是放在現在,別說大個的蝗蟲,就是小個的螞蚱,也被穿成串拿來下啤酒了,而六零後七零後的人,可能大多數都吃過蝗蟲,那確實是一道美味,不過它距離被吃成保護動物,估計也沒多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