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 是找愛我的人還是我愛的人

結婚是應該找一個我愛的人還是愛我的人呢?

不管到了什麼時代,這都是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

這其實是個很矛盾的事,總有一方要付出的比另一方多,如果雙方都是相互喜歡,相互付出,也就沒這個問題。現在找到一個我愛的人,被當備胎的不在少數吧。不過,蘿蔔白菜,各有所愛,做自己喜歡的就好,以下的一些觀點僅供參考。

一,愛我的人比我愛的人更讓人有安全感。

當一個人在感情里主動付出的愛太多,那麼很可能會導致其在這份感情里太過患得患失,沒有安全感。婚姻就是兩個人搭夥過日子,與其選擇一個自己愛得死去活來而對方卻對你平淡甚至有點冷的人結婚,倒不如選擇一個自己覺得對方不討厭且對方又愛著自己的人結婚。這樣的話,婚姻會更加美好,充滿更多的安全感,不至於因為太過在乎而變得患得患失,在婚姻中失去自我。

二,愛我的人比我愛的人更懂得包容。

在婚姻中最重要的事情莫過於彼此包容和體諒。很顯然,愛我的人要比我愛的人更懂得包容。因為愛我的人會包容我的一切,而我愛的人可能需要我自己更多地去包容對方,而且對方還不見得會領情。當付出得不到回報,或者回報與付出不成正比的時候,這段感情也會面臨崩潰的危險。愛與被愛都是一種幸福,被人不計代價與回報地深愛著,無疑是天大的幸福,更要好好珍惜才是。

三,被愛包裹的溫柔更值得珍惜呵護。

一般來說,愛我的人要比我愛的人更溫柔體貼。那種被愛包裹的溫柔更值得用心珍惜與呵護。有些情感放在心上是最好的事情。如果人們不再相信愛情,世界將變成一片狼藉。被愛包裹的溫柔更值得珍惜呵護。在愛你的人面前不要恃寵而驕。對愛你的人好點兒,不要給臉不要臉。即使你並不愛對方,也別傷人家傷得太狠。凡事給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這世上的事宜解不宜結。見好就收。不要太作了。

無論如何,快樂幸福是婚姻的追求。不管是愛我的人還是我愛的人,只要自己覺得幸福就是最好的結婚對象。這個沒有標準和唯一的選擇或者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