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李連傑青梅竹馬的前妻,美貌不輸利智,卻被用來「沖喜」,然後又被拋棄!

黃秋燕1961年出生,父母都是搞舞蹈的知識份子,11歲那年她進入北京什剎海體校習武,那時9歲的李連傑已經在這裡了,黃秋燕是李連傑的師姐。訓練期間,黃秋燕經常帶李連傑到家裡做客,還經常買東西去李連傑家看望他的母親。黃秋燕那時雖然每月有了工資,有時還會找父母要些錢買東西去李連傑家。

 

李連傑2005年在央視《藝術人生》節目中回憶當年這段感情時說:「當時也不清楚什麼是愛,就是互相的一種喜歡,拍《少林寺》,我就開始出名了,也紅了。我就想如果當時我們倆分手了,是不是對不起人家呀,我也怕當時大家對我有這個誤會。

 

所以又找了《少林寺》導演張鑫炎,拍了第二部,介紹她做了女主角,這樣我心裡就踏實了,因為我覺得我也對得起她了,我成功了,我也希望你成功呀!不是我紅了把你甩了,是你也成功了。在這之後,我們倆就經常在外面拍戲,她也知道我們要分手了,但她仍舊對我很好,很照顧,所以這段感情就一直這麼走著。」圖為《少林小子》拍攝時劇組合影,左一黃秋燕,左三李連傑

 

1985年在拍攝《南北少林》時,李連傑發生意外把腿摔斷了,醫生說有可能終身殘廢,這讓黃秋燕非常著急,幾乎天天往醫院跑照顧李連傑。李連傑坦言黃秋燕對自己的愛有80%到90%,但他對她的愛只有20%。據後來李連傑回憶,當時有個會通靈的乾媽告訴病重的他,可以用結婚的喜事「沖喜」,於是兩人於1987年6月登記結婚。

黃秋燕父母曾在接受採訪時說,黃秋燕和李連傑談婚論嫁時,媽媽勸女兒:「你比李連傑大,結婚以後生活上可能會受一些委屈,夫妻關係也比較難處理。」而黃秋燕並不以為然,她說:「我和李連傑從小一起練功學習,彼此很瞭解,只要我們感情深,年齡上的差距不會成為生活的障礙。」

 

他們登記以後黃秋燕才告訴家裡,既沒有婚宴酒席也沒有通知任何親朋好友,李連傑的母親和大姐,代表親家前來黃秋燕家裡拜訪,黃秋燕父母也去過李連傑家裡回訪,大家簡單吃頓便飯就當作認親了。隨後黃秋燕就跟隨李連傑去外地拍戲。

 

兩人婚後住在李連傑位於德勝門內大街的老房子裡,那是一個裡外間,黃秋燕和李連傑住裡屋,李連傑的母親住外屋,兩間屋子的面積還不到20平米。據黃秋燕父親回憶,李連傑後來回北京以後,到他家來了一次,也不說話就悶頭坐在那裡,甚至連一句爸爸媽媽都沒有喊過,他覺得李連傑有點心理障礙,還有點自卑感。

後來李連傑和黃秋燕到深圳特區發展,創辦過體育公司還組織了一次叫「神州武魂」的大型武術團體表演,曾邀請黃秋燕的父親擔任過藝術總監。當時曾有一些劇組找黃秋燕演戲,電影《俠女十三妹》請黃秋燕演十三妹,電視劇《西遊記》也請過她,這些戲後來都轟動一時,但據黃秋燕的父親說,其實不是黃秋燕不想演,而是李連傑不讓她演,李連傑認為要拍戲只能跟自家人拍。

1988年黃秋燕懷著7個月的身孕,跟著李連傑到美國洛杉磯發展,他們用貸款在市郊買了棟房子,李連傑在當地教導武術,而黃秋燕則退出演藝圈專心在家相夫教子,兩個女兒在美國先後出生。

 

在美國期間李連傑認識了武俠導演徐克,陸續合作了《黃飛鴻》、《男兒當自強》、《東方不敗》等片。走過事業低谷的他在拍《龍在天涯》時,與「亞姐小姐冠軍」利智擦出火花。黃秋燕說李連傑是在電話中正式提出分手的,她一聽傷心的哭了。李連傑也良久無語……只提到一點,他現在跟她在一起其實並不快樂。

 

你愛的人不快樂,因為你在他身邊,黃秋燕明白,感情是勉強不來的。經過兩年的進退維谷,黃秋燕於1990年和李連傑離婚了,兩個幼小的女兒判給了黃秋燕。但最終也因無力撫養,兩個孩子被送回北京給李連傑母親撫養。

李連傑跟黃秋燕離婚後,並沒有急著跟利智結婚。他主動向利智提出個「十年之約」:如果十年後,我們還能保持戀愛那種激情,那我們才結婚。李連傑確實是跟利智先戀愛十幾年才結婚的。直到如今他們的婚姻都很穩定,李連傑幾乎沒有緋聞,利智也淡出影視圈,做起李連傑背後的女人。

 

黃秋燕和李連傑離婚的事黃秋燕的父母一點也不知道,還是事後一位朋友去香港看到當地的報紙報導才知道的。當時媒體都猜測他們分手是因為利智介入,但黃秋燕從來沒有明白地坦露過。當時有好事的記著對利智問起黃秋燕的情況,利智生氣地說:「不知道黃秋燕是誰。」有記者問黃秋燕知道不知道利智,黃秋燕卻爽快地說:「當然知道利智啦,在雜誌上看到的,是明星呀!」

黃秋燕在離婚以後,和李連傑一家保持了很好的關係,她對李連傑母親仍然叫媽。和李連傑也一直保持了朋友的關係,並沒有因愛生恨,發展到仇人的地步,也沒有說過李連傑一句壞話,如果別人替她抱不平,她甚至還要替李連傑說話。

 

而如今的利智卻衰老成了這個樣子,令人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