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結婚我出一套房外加10萬彩禮,只讓女方買台車過分了嗎?

 

我和我老公都是老師,就一個獨生子,因為當時計劃生育嚴,不敢生二胎,萬一被抓到不只是工作沒有了,還要罰錢,雖然現在國家二胎也放開了,我們年紀也大了,也不打算生了,從小我和老公對兒子的教育就很嚴格,大二兒子才敢談戀愛,如今大學都畢業了,期間兒子也帶女孩來家裡幾次,女孩家裡一般,父母外出打工,下面還有一個妹妹,我覺得這都沒有什麼,只要兩個小孩在一起開心就可以了!

 

24歲的年齡也到了該結婚的時候了,就想著雙方父母先見個面,一起聊聊,畢竟以後是親家,我和老公定好酒店約定好時間,吃飯的時候就談到,彩禮,三金,陪嫁的問題,我和老公的意思是,給10萬彩禮,3金讓兒子帶著小雪(兒子女朋友名字)去買,多少錢到時候我們出,婚房我們都已經買好了,我和老公都有公積金房子貸款都已經還完了,房子還沒裝修,到時候安裝兒子和他女朋友雪的意思來,每個人的眼光審美觀都不一樣!畢竟是他們兩個住!到時候錢也是我和老公出,我們就這一個兒子,不給他給誰呢!

 

到時候彩禮錢,和辦酒席收的錢都讓兒子和她女朋友拿著,不管他們打算度蜜月了還是幹什麼了,手裡有錢也能玩的開心,我和老公的意思是錢拿出來,我們就不會問孩子們要回來,嫁到我們家就是我們家的人,一樣的對待!

最後說到了陪嫁的問題,我們心想著,女方家長應該要給兩個孩子買輛車,不需要多好一二十萬就可以了,畢竟女方父母也沒有兒子,到時候養老這一塊還需要我兒子出一份力,結果,女方家長不同意,他們說車房都應該我們買,我覺得這樣不好,畢竟他們又不是賣女兒,我兒子和他們女兒是平等的關係,到時候都要孝順雙方父母,這是責任也是義務,可是現在因為車子的問題,鬧的很不愉快,難道我真的做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