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把三十萬存款給了父母,婆婆拍案而起:你吃裡爬外!

我和張東是在一次業務洽談會上認識的,當時我是我們公司的代表,而他是他們公司代表的助理,論職務和薪水,他比我低不少。所以他追求我的時候,熱情中又帶有抹之不去的自卑。但接觸之後,我覺得他不管是談吐還是為人,都是可圈可點的,而且不管什麼時候,都是乾乾淨淨的,這說明他個人素質也是蠻好的。

我26歲就已經做了兩年的公司中層,算是少年得志這一類的,脾氣很沖也很固執,經常把別人氣得半死的同時,自己也氣得夠嗆。可是,不管當時生多大的氣,只要跟他在一起,就會立即心平氣和。所以,我覺得我們很合適。

談了大半年後,我將他帶回家中,讓父母過眼。我爸媽對他很客氣,但他走後,就毫不客氣地對我說:「你們不合適。」他們說,張東句句不離「我家」、「我爸媽」、「我妹妹」,很顯然,他是一個以家庭為軸心的人,我一個外人會很難融入其中,到時候地位會很尷尬。

 

這些話我當然不會聽。因為在帶張東回家之前,我曾去過他們家。他父親不管事,母親挺熱情的,見了我都是滿臉微笑,還直誇我能幹,問了我的薪水后,他們更是笑得合不攏嘴,連說張東有眼光,一再催促我們早點結婚。至於他那還沒找到工作的妹妹,更是纏著我嫂子長嫂子短地叫,我覺得,這是一個挺歡樂祥和的家庭。

最終,父母也沒能拗過我,答應了婚事。在談婚論嫁的時候,因為張東的母親一再說家裡困難,我父母只要了八萬元彩禮,還表示會全部讓我帶走,再陪嫁一輛十五萬左右的小車。至於新房,張東的母親說他們現在住的房子有一百三十多個平方米,住得開,就不用買了。我父母也答應了。

 

我感到有些奇怪,因為我已經將自己所有的存款三十多萬都給了父母,我是獨生女,出嫁之前給父母一筆養老錢理所當然,畢竟,婚前的財產我有支配權,婚後就屬於雙方共有財產了。當時父母收了錢后,說會再添一部分,給我首付一套房子,但不知道為什麼,談判的時候他們沒把這事說出來。當然,我也沒在意。

結婚後不久,我就懷孕了。因為上班經常加班加點,還要招待應酬,為了保護胎兒,我在懷孕三個月的時候,就請假養胎。哪知道領導不同意,我的犟脾氣上來,直接就交了辭職信。

晚上吃飯的時候,我將這事說了出來,婆婆和張東還有小姑的表情頓時就僵住了。他們面面相覷,似乎在用眼神交流著什麼。他妹妹撇了撇嘴,對婆婆說:「媽,我就說嘛,你應該早點跟嫂子說,讓她晚幾年生孩子的。」婆婆對我說:「這孩子來得太快了,要不,你先去打掉,現在像你那麼好的工作可不好找。」

我愣了愣,做公婆的不是都希望小孫子早點出世嗎,他們家怎麼反的?我看向張東,張東解釋說:「我答應妹妹,會替她付套房子的首付的,你突然辭職了,讓我們很意外。」

我頓時都蒙了,怎麼這事我不知道?你憑什麼答應給她付套首付?就憑你一個月五千多的工資?就算我沒辭職,你又怎能替我答應?我還沒回過神來,小姑又說:「嫂子,你之前一定有存款吧?要不先給我買了房子,這房價越來越高,早點買,也能給你省不少錢。」

我越聽越不對勁,看了一眼婆婆和張東,突然明白了,笑著說:「不好意思,我出嫁之前,所有存款都給了我父母……」

 

話沒說完,他們三人全都拍案而起,婆婆氣急敗壞地說:「你吃裡爬外。」張東也氣得全身直發抖,說:「你怎麼也不跟我商量一下就擅做決定?也太不把我放眼裡了。」而小姑則陰陽怪氣地說:「吃我們家的,穿我們家的,賺了錢卻貼給別人家。」我都被他們氣笑了,立即收拾了東西,頭也不回地回娘家了。

一連幾天,張東也沒來找我,可能是覺得我懷孕了,最終還是會乖乖地回去吧。一個星期後,他終於打來了第一個電話,言語里還是帶著氣憤。我沒有理他,然後他的電話越來越多,口氣也越來越軟,最後說他不會怪我了,只要我回去跟婆婆道個歉,說以後不再拿錢給娘家就行了。

但他不知道,我的心已經冷了,我平靜地說:「你忘了嗎,我不是依靠男人才能活著的女人,離婚吧。」放下電話,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為什麼他們會認為錢比我還重要?即便我因為懷孕而辭職,但生了孩子后,仍然可以去找工作呀,只要他們以誠相待,小姑要買房子我自然不會不管,為什麼他們都這麼迫不及待呢?

離婚後,我去了趟醫院,休息了半個月,重新找了個工作,同時,父母也將新房的鑰匙交給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