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要花錢買我老公,全家人罵我瘋了,但我卻笑到了最後!

老公出軌,在外有小三這件事已經一年多了,但有什麼辦法?離婚,可是孩子那麼小,我沒房子沒錢。老公的房子是他爸爸的,儘管無奈,但目前也只能接受這件事。誰讓我沒本事呢?

 

這個女人(小三)大我老公四歲,聽說在一家不錯的單位上班,收入也不錯。當時她怕我影響她,跑去她單位作鬧,所以很痛快的答應我,保證我老公不會回來提出找我離婚,還讓我老公(老公每個月薪水才3000元,可能那個女人出一部份的錢)每個月給我5000元,一個星期里,我老公工作日期間都在那個女人那裡過,唯有周六、日在我這裡過,因為這樣子他可以陪孩子和我,也因為老公每個月給我五千元,所以我現在出來自己找房子住,不跟他們那個家人(他爸媽)住了。而且那個女人為了得到我老公還一次性給了我50000元。這一年裡我也對這個男人死了心。也就不想鬧騰了。可現在這個女人不肯這樣過,硬是要讓我離婚,不然就讓把50000元還給她。還威協我說,必須讓我們兩個離婚,不能踏回我這。還說以後每個月再也不給我五千元。

 

一開始我沒有同意,於是她就天天打電話各種罵我。可能她現在跟我老公也鬧得不好。真是痛苦啊!!當初我們是簽訂一張協議在紙上的。我曾想過是不是可以拿著這協議去告她,但是這件事公開了對誰都沒有好處,真是挺無語的。孩子他爸現在他是想重新回到我這裡。但其實我心裡面,絕對不想再接收他,如果那個女人願意,我倒希望維持原樣。問題是那個女人不同意了。現在我想拿著這個不要臉的協議去起訴這個女人。不知可行嗎。人家都說我已經無法回頭,迷失了自己,我希望大家能給我個當前來說最明智的路走。現在的婚姻法是不是可以告第三者呢?

 

沒有親自體會到自己老爺們出軌情人真是不知道那種滋味,總體來說就是恨大於痛。當初她和那個人在一起時,我的娃娃才十一個月。那時的我真的就沒辦法去外面找工作。心裡明明知道老公根本是不回家了,天天和那個女人在一起,他倆在熱戀,只見他們嬉笑恩愛。而我呢,只有無奈。我恨啊!恨這個無良的男人也恨這個女人。更恨我與生俱來的無能。當然對於一個完全沒有經濟能力,也沒有社會地位的女人,只能用賤到不能再賤的招式了。可是那個我瞎了狗眼嫁的男人卻和那個小三當作沒看見一樣。後來我沒辦法,去那個女人單位耍了一次,馬上見到效果。

 

那個女人主動和我協商,也許當時她太想和我老公粘在一起,所以提出了以上的條件,當時怕我反悔,在協議里還寫上永遠不能變卦。大家覺得我拿了這個女人的五萬元我就嗨了嗎,我有了每月給我的五千元我就快樂了嗎,不是這樣子的,我的內心是在流血的,但我願意這個樣子,是我覺得他們犯賤做錯事,那他們就必須付出代價,那點錢只不過是他們對我精神上的一點補償而已,但事實上這點錢能了去他們對我的傷害嗎,那是不可能的。可我願意這麼做,是我沒有其他出路,都是被逼的。因為我馬上選擇離婚,那我就什麼都沒有。

 

沒有了孩子沒有了家。在這一年來我整整瘦了30斤。我雖然看似毫無波瀾的和他們生活著,但實際上正如朋友們所說的我是在賤踏我自己。只是為了孩子。而且現在他們倆已經讓我看到報應了,他們已經是像狗一樣對著咬了。所以在我痛苦的的同時我開心的看著他們自己種下的果。當我老公在跟我說,那個小三多作惡多端時,

我心裡在說,這是你的報應。

有姐妹說我是在賣老公,又有哪個女人願意自己的老公出軌呢,我整日在祈禱,或許會有那麼一天我像電視里的女主角一樣,我笑著對這對姦夫淫婦說,這是你們自己作的,我現在要加倍還給你們,你們去死吧。可是我根本就沒有那個能力能做到這一天。現在我的孩子還很小,沒錢怎麼養他長大,而且我還不能出去工作。等到有一天我的孩子大了,我有工作,我也會一腳把這個賤男踢的遠遠的。

 

現在連我的家人朋友都認為我瘋了。罵我的,損我的,應有盡有。就連我的父母,見到我就像見到犯人一樣,恨不得離我遠遠的。

 

以前以為這種狗血的情節只能在電視劇里看到,可現在呢,我就是那部劇的女主,一位厚臉皮,不知廉恥的的賤人。罵我活該的人大有人在。好在我有這一身賤肉,我忍耐著,舔著臉拿著別人施捨的錢。因為我要活著,我需要錢!孩子這麼小,不能脫身出去掙錢,凈身出戶,對我而言,和等死沒有什麼分別。但我明確的告訴我自己,今天我做的一切,先不說值不值,如果再讓我重新選擇,我還是這麼做。得不到人,至少得到錢。

 

 

還有一點要補充的是,這個小三現在不願意付給我每月五千元,因為她現在後悔了,她覺得給我給得太多,而且她現在也不願意當小三,她想轉正,要我讓位。她現在的主要工作就是逼著我和我老公離婚,還說要是我認可離婚的話,她願意一次性再給我10萬元。這筆錢給到我,我可以選擇離婚。現在的問題是,我老公卻不想和我離。所以他們兩人一直在鬧。對於我來說,無關痛癢,一個心已經死的女人,不想攪和他倆的事情中,我就當著看好戲,但事實上,我已經對賤男死了心。離不離都已經無所謂了,總有一天我也會踢了他,但不是今天。

 

 

這樣的日子大概持續了半年,這半年還是沒有消停過,雞飛蛋打的。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照顧好孩子,並為以後做著計劃,跟朋友學了一些簡單的工作技能,我知道早晚要靠自己,現在可以選擇不要臉的活,但以後不行。孩子上育兒園的那一刻,我就要重新出發。

但故事總要有個結束不是嗎?鬧夠了就要放手,後來我們已經離婚了,他們給了我十五萬,呵呵......我老公真的還值點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