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眼前人,且行且珍惜。不要等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

 

我叫孟長林 今年43歲,到了這個年紀按理說應該看破人生,踏踏實實過日子才對。但是兩年前我拿到了我們家的拆遷款,瞬間覺得自己走上路人生巔峰,新的生活才剛剛開始。。。

兩年前,我收到了政府拆遷辦的通知,我們家被划入拆遷範圍,突如其來拆遷高興壞了我們全家,這下不僅可以搬出住了十幾年的老房子,甚至就連以後兒子娶媳婦的錢都有了著落。經過幾個月的拉鋸戰,最終我們有了兩套回遷房,也拿到了自己可能一輩子都賺不到錢。

 

拆遷款到手后,一夜之間我變成了「有錢人」,我辭掉了工作,過起了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老話講,男人有錢就變壞。雖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是這樣,但我相信很大一部分男人確實是這樣的。整天沒事做我開始出入各種娛樂場所,沒多久就在酒吧認識了一個姑娘,開始的時候就是在一起喝喝酒,唱唱歌什麼的,但時間長了以後,我的心裡慢慢地有了其他的想法,有次晚上了喝完酒了我抱了那個姑娘,當時她沒有拒絕,那晚我兩就發生了關係。

 

從那一次后,那個姑娘成了我的情人。我回家的次數越來越少,我老婆好像也聽說了什麼。有天,老婆和我大吵了一架后和我提出了離婚。我的心早已不在老婆那裡,所以我同意了離婚。離婚的時候老婆老婆合法的分掉了我的一半財產,並要求我每月按時給孩子撫養費。就這樣我離了婚。離婚後的我和情人光明正大的生活在了一起,但是我們的花銷越來越大,我想如果照這個樣子下去,不出幾年錢就全花光了,所以我決定投資做生意。

 

做了半輩子工人的我哪會做什麼生意,不到兩年時間錢全賠光了,還欠了不少外債,最後把房子賣掉后才把錢還完。情人見我沒錢了就要和我分手。沒錢后的我,也沒有工作,甚至連住的地方都沒有。還在上高中的兒子有天給我打來了電話,他說,雖然他很恨我,但我畢竟是他爸,他會和他媽商量看能不能重新接受我。

幾天後兒子打來電話,前妻同意我先住回家裡,但是我必須找工作,找到工作后馬上搬走。其實我沒臉回去住,但我想借這個機會去追回前妻,就這樣我住到了前妻家。經歷大起大落後,我才知道家才是最溫暖的地方,也是最有愛的地方,但我失去了這一切。我重新找到了工作,努力工作想讓前妻和我復婚。

 

似乎前妻也明白我的想法,還沒等我開口,前妻和我說了這麼一番話,她說到:「你當初既然可以有了錢就拋棄我和孩子,以後我不敢也不可能再相信你。雖然離婚的時候你給了我一筆錢,但那個錢是我留給孩子以後上大學,娶媳婦用的。還有就是我現在有了男朋友,他對我很好,所以我們是不可能復婚的。」至於現在這個房子如果你需要我可以還給你。聽完前妻的話我追悔莫及,一個人收拾東西離開了前妻家。

後來前妻結婚了,聽兒子說她現在過得很幸福。

珍惜眼前人,且行且珍惜。不要等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