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婚姻,換來的卻是背叛,我做了個狠心讓他們痛苦一輩子的決定

 

我和老公都是農村人,因為祖祖輩輩都是人民,賺的錢只夠混生活。我和老公都只有初中文憑,在生下女兒后,我們不想過這樣的日子,決定外出打工。

為了生活,我們兩個辛苦創業,捨不得吃捨不得穿,後來我們倆小賺了點資本后,加盟了一家快遞公司。一年收益也能賺個10幾萬了。這時女兒已經三歲了,我們把女兒接了過去,老公也十分的勤快還在外面接了些裝修的活干。我決定再要個小孩,如願以償的,我生下了個兒子。

老公後來自己當起了小的包工頭,快遞公司這邊老公一個親戚幫我一起干。這時,我們的經濟又好了不少,買了輛車,首付了套房子。

原以為我們的日子會越來越好,我們的感情也能白頭偕老。沒想到,老公卻有了外遇,找了一個比我年輕好幾歲的女人,被我發現的時候,他倒是很冷靜,說這麼多年,和我已經沒有感情了,直接就攤牌說要跟我離婚,可以給我適當補償。

我想著現在小孩還小呀,女兒才7歲,兒子才3歲,這離婚了,他們怎麼辦。我跟著老公這麼辛苦的8年,換來的卻是她無情的背叛。我哭,我恨,但是我無能為力。

但是,我這麼辛苦經營的婚姻,這麼辛苦和老公打拚下來的事業不能白白便宜了那個女人,我做出了一個狠心的決定:財產我要求平分,但是一兒一女我一個也不要。

很多人可能會覺得我狠心,孩子怎麼的也是無辜的,為什麼要拿孩子作為籌碼,后媽怎麼的也不如親媽,為什麼要這樣做。我肯定有我的考量:

 

孩子們跟了爸,我肯定也不會不管不顧。協議上籤好讓他們必須善待孩子。我還是會關愛她們,畢竟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而且我不但見,我還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去見,還帶孩子去玩樂,我就是讓他們羨慕,讓他們一對狗男女心底有排斥。離婚我照樣過得好好的。

 

我不會那麼容易讓他們風流快活,自己辛苦懷胎十月再帶大的孩子,梗在她們兩個中間,我看他怎麼跟小三快活圓滿。

 

現在小三等於和我調換了位置,也就是沒有登堂入室時的魅力無比,每天柴米油鹽一大堆的事,加上孩子哭鬧,我就不相信她能忍受多久

 

女兒也能懂點事了,畢竟還是跟自己的親媽親,我等於是安插了一個眼線,時常關注她們的動向。把兩個孩子都留下,倆孩子凡事能有點商量啊,不怕被欺負!要是敢欺負,我拿著協議上門扒了小三的皮。

大家覺得,對付這種人,我做得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