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買新房,婆婆吵著要搬來住,我答應後老公說:讓她住廚房吧

我屬於那一種,不管發生什麼事情,寧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人。大部分時候可以就那麼忍忍就過去了,我都不願意去跟別人爭辯。在我的世界裡,與其花費口舌跟別人一定要爭個輸贏,到最後兩敗俱傷,倒不如淡淡定定,不爭不搶樂得清閒。

比起爭得面紅耳赤,反倒是在自己不去爭,不去搶時候,看到人家一口氣憋著沒地方撒,滿臉惱怒的時候,來的更加愜意點。

說實話,打我跟我老公決定結婚開始,我跟我婆婆的關係就不算是太好。只不過是看在我老公的面子上,我不願意把我們之間,僅有的那一點點麵皮子撕開罷了。

不過我婆婆好像一點自覺都沒有,她總覺得我不跟她爭,是因為我好欺負,總是變本加厲的對我予求予允。

我跟我老公談婚論嫁的時候,婆婆一口就直接決定了所有的事情。

她說在他們那一邊的風俗就是:男方不需要給女方家裡面彩禮錢。那時候我父母聽的也非常的生氣,我們是屬於一個地方的人,從來都沒有聽說過有這樣子的風俗的。

我父母當時就回答她一句話:到底是他們那邊的風俗,還是說是我婆婆自己家裡面的!

婆婆想也不想的就直接告訴我父母,既然我想要嫁給他們家的兒子,就應該按照她的風俗來辦。

聽到她說這樣子的話,我父母當時就黑了臉,我媽媽當場就直接拉著我的手站了起來,告訴我婆婆說:既然他們家娶兒媳婦這麼高要求,那麼我們家高攀不起,我們不嫁了。

其實我能夠感覺到,我婆婆聽到我父母說不嫁之後,心裡面有多麼慌張的。畢竟我跟我老公兩個人,其實已經領了結婚證,也不過是一直沒有辦婚禮罷了。

當初沒有辦婚禮,是因為我們這邊有風俗,只有生了兒子以後才會辦婚禮的。這一點我父母倒還能接受,畢竟在這兒幾百年來一直都是這樣子的,沒有誰去試著破壞過。只不過我婆婆提出的那一點,我父母是無法接受的。

而對於我婆婆而言,如果說我們家真的不願意把我嫁給他們家了,那麼我兒子就相當於不屬於他們家的孫子了。

因為兒子剛剛出生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連戶口都沒有上,出生證明,還有準生證也一直都在我父母那裡。如果說這一次婚事談不攏的話,很有可能孩子的戶口會上到我們家裡面去。

畢竟我是家裡面的獨生女,在我跟我老公領結婚證的時候,我父母就跟我老公講過要生一個孩子跟我姓的。

而這件事情,那個時候我老公也是答應了的,只不過是婆婆還有一些反對。

她的意思是如果我第一胎生的是女兒的話,因為是長孫女不可能跟我們家姓,第二胎如果生的是兒子,自然還是要跟他們家裡面姓的。

那個時候父母就覺得她說的也不無道理,倒也沒有堅持。

可是現在明明我第一胎生的就是兒子,她卻又不願意給我們家彩禮錢。我父母怎麼可能會這麼委曲求全的,就把我嫁給他們家了呢?

我老公當時一聽說公公婆婆不願意給彩禮錢,立馬就站了起來,攔住了我跟我媽老公直接告訴我媽媽說這一筆彩禮錢,他來給。按照我們當地的風俗,他會給我媽媽30萬的彩禮。

其實我媽媽也不是說一定堅持要彩禮錢的,她要的不過婆家一個態度而已。

在知道我老公願意給彩禮錢之後,我媽就擺了擺手告訴我老公說:彩禮錢就不必要了,他只要一個要求!

那就是我老公把這一筆錢拿來買房子,把我跟孩子接出來自己住,不要再跟我婆婆住在一起了!

這一句話,媽媽是當著婆婆的面,直接說出來的。因為當時,媽媽對婆婆也特別的不滿。老公替自己做了決定,想也沒想就答應了。最後,因為婆婆的不滿,連婚禮都是我們兩個人自己花錢辦的。

後來結完婚以後,在我父母的幫助下,我們買新房,婆婆吵著要搬來住,我答應後老公說:讓她住廚房吧!

我知道,其實我老公也看出來我夾在中間很難做,而他心裡面也對我婆婆是有怨氣的。不管是誰在結婚的時候,被自己的母親這麼對待,大概一輩子都過不了那一個坎吧!我不管他們母子兩個人怎麼針對,總之我是不願意摻和這件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