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爸要房子媽要孩子,六年後再見面,爸和媽都後悔了

圖片來源於網路我叫李玉,後來爸媽離婚後,我隨了我媽的姓,叫徐玉。我爸和我媽離婚用現在的話說大概叫三觀不和吧,我爸是貪圖穩定安逸的人,我媽是比較要強的人,什麼都想和別人家相比。

 

 

離婚時他們都沒問過我的意願,我不知道這是他們商量的結果還是他們就這麼選的。我爸得了我爺爺留下的那套老房子,我媽拿了10多萬存款得了我的撫養權。我爸過了兩年又再找了一個,我媽帶我回了外婆那邊鎮江,我和我爸也基本沒什麼聯繫了,聽說他後來娶的老婆也沒過多久就和他掰了,反正我覺得他有一套房怎麼日子也好過一點兒,他當初爭都不爭我的撫養權,我心裡其實很難過。我媽也沒再婚,因為人家給她介紹的都是大她十幾二十歲的老男人,要麼家裡還有兩個孩子。

我媽開了一家窗帘店,生意還過得去,所以我們日子也還不錯。其實我媽也說她當初是跟我爸賭氣,她說她帶著我也能過好日子,所以這才是她當初為什麼選我。我媽也會半真半假的說她後悔當初要我了。說一個女人帶個女兒日子不好過,要不是我她也不至於辛苦,又要供我讀書,還得存點錢養老。去年我爺爺生病,臨終前說想看看我,當時我媽也去了一趟,其實我爸媽就是三觀不合,爺爺奶奶對我媽還是滿意的,當初兩人離婚我奶奶還勸我做和事佬。我爸當時白頭髮有了一半兒,我爸和我媽這是離婚後第一次的見面,我倒是來回一年見一次。

我爸說早知道當初他就要我的撫養權,這樣一家人多少有點聯繫,他說他現在連個伴都沒有。我媽罵了他兩句,「當初房子給你我還後悔呢,帶個孩子嫁人也嫁不了,這丫頭還天天給我氣受。上輩子欠她的」。其實我好想我爸媽復婚,我爸倒是有點想,我媽不同意,我也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