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過年給娘家送多少禮?」「您兒子給您多少,我也給多少」

導語:「兒媳,過年給娘家送多少禮?」「您兒子給您多少,我也給多少」

作者:三點/原創

婆家,娘家,都是家;雙方的長輩都是親人。

可對於許多結婚成家的年輕人來說,兩家的父母並非在各方面都能擺在同一水平線上平等相待,不是男方父母佔了上風,就是婆家遇到了喜歡補貼娘家的兒媳婦,其中又以第一種情況為最常見,畢竟兒媳婦是嫁進男方家門的,在傳統意義上來說,她便成為了這個家庭當中的一份子。

 

宋美嬌娘家條件一直以來就很差,當初她與自己丈夫韶任輝相戀之初,就一直遭到了來自男方家人的反對。那時候她原本是有些堅持不住了,受了來自婆婆的許多冷言冷語與閑氣之後,原本她想不如就放棄算了,不受婆家祝福的婚姻也幸福不到哪裡去。

可是那個時節身為她男友的韶任輝卻百般挽留,不惜與家人反目,聲稱不能娶她這輩子都不結婚,以此為威脅最終成功逼得自己父母讓了步,這才使得兩個人的婚禮正常舉行了。從進門到目前為止,她始終沒有獲得婆婆的認同。

不管她有多任勞任怨、勤奮賢惠,可她婆婆對她的態度從來就沒有改變多少,人前人後都以一種嫌棄滿滿的語調來評價這個兒媳婦,聲稱她是動用「陰謀詭計」才脅迫他們家就範的,弄得兒媳婦在起初在當地口碑極其不好。

 

直到婚後兩年多以後,看到她各方面做得都比較周到,待人和氣、做事又利落,完全不像她婆婆所說的那樣,所謂「日久見人心」,想要了解一個人,時間是最好的證明。

漸漸,人們的口風也就變了,再也沒有人聽風就是雨,信口雌黃了,唯獨不喜歡她的婆婆,還在繼續堅持自己的看法。當然,老人也並非完全無中生有,至少她認為掌握了兒媳婦「包藏禍心,嫁入她家另有所圖」的鐵證:那就是自打嫁進來之後,這個女人不時都會補貼自己娘家,拿些錢糧給自己父母改善下生活。

為此,之前已經有多次她都當著自己兒子的面發難,罵兒媳婦胳膊肘往外拐,吃裡扒外。可宋美嬌卻強調自己從來沒花過丈夫的錢,都是從她的工資裡面節省下來(而且是剋扣裁剪自己購買生活必須品的那部分錢)幫襯一下雙親的。她知道娘家的條件,自己假如不伸以援手的話,兩位老人會過得很艱難。「如果他們生存方面不存在困難,我肯定會斟酌著處理,不會頂著引發婆婆反感的方式,可現在實際情況不允許,身為兒女,總不能看著父母受苦不聞不問吧?」她跟鄰居們這樣解釋,大家也都表示同情與理解。

 

過年之時,兩口子先是回婆家過三十與初一,決定初二再回她娘家拜年。臨出發之時,她婆婆忍不住發問道:「兒媳,過年給娘家送多少禮?」「您兒子給您多少,我也給多少。」她沒有想要隱瞞的想法,覺得沒有那種必要,同時也不認為自己給父母打的紅包必須要比公婆少才符合規矩。

她婆婆聽了之後又開始各種嘮叨與嫌棄,意思無外乎就是埋怨兒媳拿婆家的錢去接濟娘家。可她丈夫卻公開贊同妻子的做法,明確表示自己也會幫助丈人家,讓他母親直接吃了憋,氣餒不已。

 

一般來說,大部分公婆與男方,都受不了嫁進門來的兒媳與妻子,婚後還一直補貼娘家,不管是用男方的錢、還是她自己賺的錢。因為在偉統觀念來看,嫁了人之後的女人,便擁有了一個新的家庭,她必須以這個家庭為重,將所有的精力與金錢,全都放在自己的家庭與家人身上,這才是顧家、懂事、明理、賢惠的女性。

但是具體事情需要具體分析,法理之外也不過人情,更何況,現有的法律也並沒有規定說嫁了人之後的女人就不必贍養自己的父母,既有責任,那麼保證讓其獲得可維持基本生存的金錢與物質也是為人子女應盡的義務。

只要她沒有想要隱瞞,也事先與自己的丈夫溝通過了,並且還盡量採取的節省自己日常開支的辦法,對此,身為婆家長輩,理應多一份同情,少一份苛責,畢竟家和萬事興好歹強過日日為了一些瑣事爭吵不停。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