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女抱怨閃婚丈夫太疼愛,家暴刀捅丈夫鬧離婚,丈夫以德報怨求複合

 

在眾多家暴案件中,受害者不一定是女方,也有男方是受害者。二十九歲的李振結婚三個月,婚後經常遭到妻子毆打,李振向調解員展示自己身上的傷痕,有的傷痕是妻子手掐的,有些傷痕是妻子拿刀捅的。

 

儘管遭到妻子百般毆打,李振卻以德報怨,始終選擇忍讓。隨著時代前進,家暴已經納入刑罰,李振妻子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李振也清楚妻子犯法了,但他還是想跟妻子過下去,不忍心與妻子決裂。

 

李振母親為人也很隨和,儘管媳婦屢次對自己的丈夫家暴,李振母親還是忍氣吞聲。調解員把李振夫妻叫到身邊,盤問李振妻子海玲鬧離婚的原因,海玲情緒崩潰哽咽著聲音,嫌棄丈夫李振對自己過分關心了。自從嫁給李振之後,海玲感覺自己成了丈夫手裡的一條蟲,被丈夫拿線栓住,嚴密看管。時間一長,海玲覺得自己生活不自由,嫁給李振之後如同坐牢,與其如此,倒不如離婚。

 

對於妻子的控訴,李振解釋自己新婚不久,想多陪妻子。調解員不認同李振的觀點,夫妻之間再親密,也要有屬於自己的私人空間,過度的愛不是愛,而是私慾。特別是海玲還經歷過一段失敗的婚姻,心裡受過一次傷害,對婚姻本來就有恐懼。李振婚後沒有給予妻子海玲自由空間,反而如同看管犯人一樣形影不離。

儘管調解員從中調解,海玲依然不肯原諒李振,她開始陣數李振生活中的各種缺點:睡覺打呼嚕、有口臭等等。每次海玲要求李振注意自己的個人衛生,李振就會翻臉不認人,摔門給海玲看。

由於無法容忍丈夫李振生活上的陋習,海玲與丈夫李振婚後不久就分房睡了,她向調解員表示,她跟丈夫李振生活觀念完全不一樣,不適合在一起過日子。

 

調解員看出李振夫妻的生活方式確實不一樣,海玲屬於自由奔放的類型,李振屬於老實巴結的類型。調解員希望李振夫妻相互包容彼此,而不是一味指責彼此。

李振在調解員的勸說下向妻子海玲認錯,保證以後對妻子海玲言聽計從。海玲沒有原諒李振,請求李振放手給她離婚。

調解員提醒海玲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應該反省自己。在調解員的提醒下,海玲向李振母子賠禮道歉,就算雙方不是親屬了,也是朋友,常來常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