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病重我照顧一年,身體恢復時送我一套房,母親想讓我送給弟弟

老家一直有重男輕女的傳統,但我應該算是比較幸運的。在我那邊,很多女孩子讀完初中就開始出去找工作了,而我爸媽並沒有,雖然他們更疼愛我弟弟,但也沒讓我輟學,讓我上了高中和大學。我一直以為我比我老家的那些女孩們幸福。可發生的一件事情,卻讓我明白了我和她們其實沒什麼區別。

 

和老公是在大學里認識的,他家的家境比我好太多了。我婆婆在老公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留下公公和老公獨自生活。老公帶我回去見公公時,公公很開明,沒有因為我家的條件嫌棄我,說只要兒子喜歡就好。去提親的時候,老公給的彩禮是我們那邊的兩倍,這樣我父母怎麼看怎麼高興。

一年前公公突然發病,在鬼門關前走了一遭。那段時間我本來想生個孩子的,當看到公公的身體后我放棄了。之後我和老公一起搬到了公公家,照顧公公,因為老公要工作,照顧公公的擔子自然是落到了我手上。我辭掉了工作,盡心儘力地照顧公公。

 

一年後,公公的身體恢復得很好。為了感謝我一年多的照顧,公公送了我一套房,我被嚇住了。雖說公公他們家有錢,但是一套房子能這麼輕易送人嗎。老公和我解釋說我都是他們家的人了,房子送到我手裡,不還是他們家的嗎。只不過換了個人而已。

這件事我沒當什麼大事,有一次回娘家的時候我隨口一提提到了這件事。當時母親眼睛像發了光一樣問我,那套房子房產證上是不是只有我一個人的名字。我說當然是啊。

 

然後母親拉著我到了一旁說:「你也知道,你弟弟最近結婚光是彩禮錢就把家裡的錢差不多用完了,婚房就付了個首付,只要我肯把房子給弟弟,那以後她就不需要這麼辛苦了。」我笑了,想得這麼美。我當時就回答她:沒門,我弟想要房子自己買去。「

從那以後,除了給父母生活費,我就很少回去了。畢竟有我弟在,他們也很難有空招呼我。你們說我做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