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日才知旅行泡湯 14長者遭代理騙3.5萬

(吉隆坡26日訊)14名通過一名相識10多年的旅遊團代理報名參與5天4夜港珠澳旅遊團的樂齡人士申訴,他們於3月19日出發當天,一如既往到老地方集合等待接駁巴士前往機場,詎料苦等2小時仍未見巴士出現,並在聯絡代理不果後,才發現被該名代理所騙,被捲走近3萬5000令吉的旅費。

開心之旅泡湯,還被騙旅費,讓他們感到心痛,並直呼怕怕,下次不敢再通過代理報名旅遊團了。

與代理相識逾十年

被騙的其中8名受害者今日向甲洞聯邦直轄區公共服務及投訴局尋求協助,並召開記者會陳述被騙遭遇。14人當中,已有8人向警方報案。

他們指出,這次領有14人參與港珠澳旅遊團,團員年齡介於60至70歲,每人的旅費為2399令吉,大部分都是常常結伴出遊的朋友。

他們表示,他們向來都是通過一名相識10多年的旅遊團代理李小姐(40餘歲)報名參與國內外的旅行團,該名代理服務很周到,深得他們信任,甲洞和增江的長者都很喜歡她,萬萬沒想到這次代理捲款而逃,騙走了他們近3萬5000令吉的旅費。

服務周到贏得信任

他們透露,他們是分批以現金、支票及銀行轉賬付款給李小姐,由於很信任對方,所以當對方要求他們把支票收款人寫上個人及另一家旅遊行社名字時,他們也沒有起疑。

「我們之前常常參加她的旅遊團,她已經有了我們的資料,所以這次我們沒有提供護照給她。」

不過,他們提到,該名代理告訴他們,現在中國有一個新規定,團體出遊的旅遊團無需辦理簽證,他們基於信任也深信不疑。

「我們曾經到過中國旅行,也知道需要辦理簽證,可是因為我們信任她,所以當她說不用簽證時,我們也相信。」

他們說,該名代理在他們付款後,有發出收據給他們,但卻是另一家旅遊社的收據。對此,他們表示,由於該名代理是為不同的旅行社工作,所以當下他們沒有發覺不妥。

他們透露,該名代理在出發前4天(15日)還特地通過WhatsApp聯絡他們,交待行李箱尺寸的事宜,但當他們之後向對方查問有關航班資訊時,對方卻遲遲不回復,直到出發當天也無聲無息,當下他們已經做好心理準備。

不過,14人還抱有一線希望,按照原定計劃,於當天凌晨4時30分前往集合地點等待接駁巴士,等到6時30分仍不見巴士出現。

他們披露,其中3人因為不方便,直接前往機場集合,3人在向航空公司櫃臺人員查問機票與航班詳情時,驚覺完全沒有他們的資料,才發現被騙。

要求離團自由行

2人多付200元

其中一名受害者鄧年朱(72歲)告訴記者,由於她和另一名團友要離團自由行,所以還額外付多200餘令吉給該名代理辦理簽證。

她說,由於要辦理簽證,所以她們有把護照交給代理,但當代理把護照還給她時,她並沒有檢查,直到事發後,她翻開護照發現沒有簽證的蓋印,才知道代理沒有為她們辦理簽證。

另一名受害者陳智坤(76歲)說,他是通過支票分兩次付款給該名代理,第一次是去年11月繳付訂金,第二次則是今年2月20日支付余額。

他透露,第一次的付款,代理要求他在收款人一欄上寫上一個個人名字,第二次付款的收款人,則被要求寫上另一家旅遊社的名字。

「由於相信她,所以我沒有多問,按照她的指示去做。」

旅遊社稱代理非員工

受害者之一的羅金梅(66歲)指出,他們根據宣傳單上旅遊社的資料找到有關旅遊社時,旅遊社告知代理沒有為他們交旅費。

她說,該旅遊社聲稱該名代理並不是他們的員工,並指代理沒有把他們的旅費交上來,所以5天4夜港珠澳旅遊團並不成行。

考慮報警

記者在記者會後嘗試聯絡該旅遊社,旅遊社負責人透露,該名代理李小姐利用他們公司的旅遊團傳單招生意,公司毫無不知情。

該名負責人說,公司與這名代理合作了1年,對於對方利用該旅行社招搖撞騙一事,公司不排除會報警處理。

遊佳豪吁代理現身還錢

甲洞聯邦直轄區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遊佳豪呼籲該名代理李小姐現身解決問題,並把旅費全數退還給14名受害者。

他指出,甲洞行動黨服務中心願意充當中間人,只要代理全數退款,受害者願意銷案。

他說,警方可以援引刑事法典420條文(欺詐)調查此案,一旦罪成,被告可以被判處坐牢不少過1年或不超過10年、鞭打、罰款,或兼施。

另外,遊佳豪呼籲公眾在報名參加旅遊團時,盡可能親自到旅遊社付款,不要通過中間人,以免沒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