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城情侶赴台棄嬰】情侶疑逃到大馬 吃香喝辣

(新加坡26日訊)台灣媒體報道,獅城情侶已逃到馬來西亞,躲起來「繼續吃香喝辣」。

《鏡周刊》稱,據他們了解,涉案王姓男子和郭姓女子目前已逃到馬來西亞,在沒有人認識他們的地方,繼續吃香喝辣過日子。

至於發現女嬰屍體的清潔公司員工,則已在案發後離職,但不知箇中原因。而女嬰出生的酒店房間,在整理後也已繼續開放使用。

據此前報道,台灣和馬來西亞並沒有引渡條約,案件須在案發國家提出起訴及審理。

涉嫌棄嬰的王姓男子(左)和郭姓女子。(取自Instagram)

雙方家屬拒受訪

獅城情侶至今依舊沒現身,女方父親趕人,男方父親則微笑拒訪,不願回應兒女涉丟棄活胎的新進展。

《聯合晚報》記者周一到男方義順住家,他的父親周一晚約9時從外回家時,全程微笑拒絕回答記者提問,開門入屋後立即關門。

在女方蔡厝港的住家,記者多次敲門都無人回應。

直到晚上10時30分左右,當女方母親從外回來,父親開門時什麼也不說,把記者趕走。

記者周一也嘗試聯絡王姓男子,起初撥通後他沒接聽。過後接聽時,記者針對有報道指女嬰是「活胎」時,他沒有回應,過後就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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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26日訊)一對新加坡情侶王男(23歲)及郭女(24歲)上月尾涉嫌到台灣產嬰棄屍,法醫初判女嬰出生時是活胎。

新北市新店區一間環保公司的員工,上月26日清理廚餘垃圾時,驚見一具女嬰屍體。

新加坡情侶涉案後逃回新加坡。翻攝/合成照片

警方獲報調查,新加坡籍王姓男子及郭姓女子涉嫌重大,但該對男女已在當天下午返回新加坡。

本月初,為釐清女嬰是產前或產後死亡,法醫對女嬰遺體進行了解剖。

王男(23歲)及郭女(24歲)。/資料照片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台北地檢署日前對女嬰遺體進行相驗,將女嬰的肺臟放入水中,發現肺臟浮在水面上,初步推測女嬰出生後已有獨立呼吸。

法醫高大成解釋,肺部組織浮起來,顯示肺泡已吸入空氣,代表胎兒出生時有呼吸、是活的。

涉棄嬰的情侶恐將面臨殺人罪的司法追訴。

資料來源:台灣《自由時報》、《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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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5日訊)女嬰被棄時是生是死,關鍵在於女嬰是否有過「一口氣」,如果證實女嬰死前吸過一口氣,就可能斷定為「謀殺」!

《聯合晚報》連日報道,上個月26日凌晨3時50分左右,一名男子被指用黑色塑料袋裝著新生女嬰屍體,丟進台北西門町一家烤肉店的廚餘桶。

法醫今早解剖女嬰

台灣警方根據線索,追查到該男子相信是一名23歲的新加坡王姓男子,他和24歲的郭姓女友19日就抵達台灣,並於案發當天下午4時30分離境回返我國。查案人員也在客房浴室排水孔找到血跡、毛髮和一小塊的胎盤,經脫氧核糖核酸(DNA)比對後證實與女嬰吻合。

種種證據都指向這對獅城情侶,兩人涉案的嫌疑重大。

女嬰的遺體,已在今早9時開始解剖,並已順利完成。北地檢署發言人陳佳秀說,案件仍在搜證階段,解剖結果屬偵查秘密,因此目前不能公開。警方會等法醫研究所鑑定死因,並搜集現有跡證及釐清犯罪事實後,再擬定調查方向。

「如果有必要,將透過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新加坡提出司法互助請求,請新加坡警方協助調查。」

另一方面,據台灣媒體報道,女嬰解剖結果預料在來臨一周或兩周內公布。除了釐清死因,法醫要釐清的另一大重點,就是鑑定女嬰是否曾有一口氣。

根據台灣法律,只要出世後吸過一口氣,女嬰就符合法律上「人」的定義,要確定女嬰曾否呼吸過,其實只要用一盆水就能測出。

一名資深法醫告訴媒體,要判定女嬰是否有「一口氣」,就必須斷定女嬰的肺泡有沒有氣體通過。

法醫表示,初步的做法就先看女嬰的肺臟會不會浮在水面上,如果肺泡有氣體通過,肺臟就會浮在水面上,反之則會下沉。接下來的步驟則是進行肺臟切片,檢視肺臟是否擴張過。

被指涉案的郭姓女子。(取自面子書)

被指涉案的王姓男子。(取自面子書)

台灣新加坡沒簽

司法互助協定

據台灣《自由時報》報道,台灣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蔡秋明受詢時指出,台灣與新加坡沒有簽訂司法互助協定,所以移交犯人較為困難。

不過,雙方在刑事個案的互動相當積極,因此若新加坡向台灣請求棄嬰案資料,台灣將盡力配合。

國際及兩岸法律司也進一步表示,基於司法互助的需要,雙方可針對個案向對方請求提供相關調查證據,而因為之前有過多個合作案例,意味著實質上司法互助順暢。

針對台灣是否已向新加坡提出相關司法互助,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指出,目前不便發表意見。若是檢察官認為有需要,就會透過法務部向新加坡提出請求。

女嬰的屍體被運離環保公司的廚餘分類現場。(取自聯合報)

尚未發出正式通函

請求新加坡助調查

據報道,台灣刑事局國際科上個月28日已將棄嬰案的案情和情侶身分等資料,通報給新加坡警方,但尚未發出正式通函請求協助調查。

當地警方認為,台灣和新加坡未有引渡條約,因此台灣無從強制采檢情侶DNA,只能尊重我國警方及當事人意願,因此很難押回台灣調查。

台灣律師廖芳萱則說:「新加坡和台灣沒有引渡條約,因此若不是重罪或司法互助,很難押回台灣助查。」

也有律師認為,一般情況下,犯罪人國籍的政府通常會透過自己的司法體制進行調查。他們因此認為,情侶在新加坡受審機率高。

雙方無引渡條約

案件至今沒結論

香港男子2018年涉在台灣謀殺女友後出境,儘管死者父親跑到台灣報警,至今懸而未決。

隨著獅城情侶涉嫌棄嬰案曝光,去年發生的香港女子謀殺案也因雙方無引渡條約,成為台灣媒體討論的焦點。

去年2月7日,20歲香港女子潘曉穎被殺,過後裝入行李箱棄屍的恐怖案件。雖然警方過後確認涉案的是他的19歲男友陳同佳,但因無引渡條約和司法互助安排,至今仍未結案。

據報道,這對情侶在酒店房內吵架後,陳同佳將潘曉穎勒死後,裝入行李箱內遺棄在淡水區竹圍站外的空地。

屍體一個月後被警方發現時,已嚴重腐爛,而檢驗結果顯示她當時其實已身懷六甲。

警方調查後鎖定死者男友涉嫌謀殺,而死者父親自到台灣報案,但因台灣和香港沒有引渡條約和司法互助安排,案件至今沒有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