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9,80歲老母不顧一切把我送上法庭,親情破裂,她卻被拋村頭

口述人丨王衛國 記錄丨文東

我叫王衛國,59歲,山東人。老話說,家醜不可外揚。但是,我實在是鱉的委屈,今天我想說出來。去年,我一直贍養了20多年的老母親將我告上了法庭,並且搬離了我家,我們的親情出現了嚴重的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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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兄妹5個,我是家裡的老大,中間3個妹妹,弟弟是最小的。弟弟和我年齡相差20歲,打小我們兄妹幾個都非常疼他,父母親也都偏袒他,這無可厚非,老小都是這樣。

我結婚以後,就跟父母分家了。幾個妹妹也相繼出嫁,後來弟弟成年後就外出打工去了。結婚的時候是我和他3個姐姐一起出的錢,婚後弟弟一家就一直常年在浙江打工,有時候一年回來一次,有時候幾年回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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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那時候起,父母就都由我照顧。後來父母的房子倒了,就搬動我家來住。我媳婦是個好人,對誰都好,我娘從六十多歲開始,俺媳婦就天天給她洗腳。俺爹是胃癌去世的,去世前一年多吃啥吐啥,俺媳婦就變著法子給他做好吃的,天天圍著他轉。我幾個妹妹家庭也都不行,都在外面打工,根本沒時間照顧父母。

這些年,都是俺兩口子照顧老人。俺爹去世的時候,也沒能見上我弟弟一眼,等我弟弟回到家裡的時候俺爹就咽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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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輩子在家種地,也沒有錢,錢都是俺兩個兒子出。俺爹治病和去世的喪葬費也都是俺兩個兒子出的。俺這兩個兒子沒讀多少書,十幾歲就都出去打工去了。那時候,俺大兒子才十五六歲就去了福建打石頭,兩個孩子掙錢也不容易。

俺兩個兒子結婚、蓋房子都沒讓我操心,都爭氣。每年回來都給俺娘錢,還買東西,這兩孩子懂事。

俺爹死的時候說,他和俺娘的那幾畝田讓我和弟弟平分。但是這些年他們地里收的都給俺娘了,我沒要一分。

幾年前我小兒子結婚,就在俺娘的老宅子上蓋的房子,俺娘和老小(弟弟)都同意的。就是這個宅子成為了俺們後來感情破裂的導火索。

前年,我弟媳婦帶著兩個小孩回來了,回來之後就要把俺娘接過去住,我和媳婦都有點不情願,但還是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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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弟媳婦找過我說宅基地的事,讓我給他錢,我就沒同意。因為俺爹俺娘都是我養的,俺爹死的時候也是我送的殯。她要是要少了我兒子也同意給,她開口要十萬,十萬可以在我們這裡街道上買宅基地了,結果鬧的有點不愉快。

沒多久俺娘就給我告上了法庭,讓我出贍養費。

說實話,我這個人比較愛面子,這麼一鬧多丟人。當時,我就跑去跟俺娘說,我說你這麼大年紀了要啥贍養費,又不缺吃不缺喝,這些年我們又沒要你一分錢,這是要弄啥子?

我當時也有點生氣,我跟俺娘吵了起來,俺娘就說我弟弟手裡不行,想讓我出兩個錢。但是出兩個錢也不是這種法子啊,這麼一告多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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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俺兩個兒子也挺生氣,我小兒子拿出5萬塊錢給了弟媳婦。說真的,在我們村兩間宅基地最多也就一兩萬塊錢。俺兒子又不是大款,都是在廠里打工的。

錢給過之後,俺娘還不願意撤案子,最終法院判俺們兄妹5個一人每月給俺娘100塊錢。

這個事鬧的滿村子都知道,你要說,我弟弟兩口子能好好贍養俺娘也行。但是去年秋天他家在村頭開始蓋樓房,上個月才蓋好。蓋好房子就把俺娘一個人扔家裡,弟媳婦帶著兩個小孩又都去了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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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娘這段時間都是一個人在我弟弟家的新房子里過的,你說年齡這麼大了。我要是不問,良心過不去,人家外人也會說俺。

但是,我這心裡有口氣。我每天都偷偷的去看看,我怕她別有出啥閃失。說真的,我現在很矛盾,我又不想她一個人受罪,想給她接過來,心裡面又賭一口氣。

我今天說出來,你幫我發表,我想聽聽網友們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