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厘撞到面癱、失聰 廚師獲賠90萬

(新加坡13日訊)廚師上班途中遭羅厘撞倒拖拉40公尺,全身和頭臉多處骨折成半邊面癱,右耳部分失聰,入稟高庭索償,日前成功獲賠30萬元(90萬令吉)。

這起車禍發生於2015年3月11日下午1時半左右,地點是惹蘭加由立交橋。

起訴人是大馬男子莫哈末法茲利(39歲),答辯人是羅厘司機黃楚勇。

15551476329187.jpg莫哈末法茲利的右臉無法動彈,左臉多處留疤。

根據《新明日報》取得的法庭文件,起訴人事發時騎摩哆從大馬新山來新工作,抵達事發處時停在交通燈前等候,紅轉綠燈后準備右轉,後方的羅厘突然撞上他的摩哆,導致他連車帶人倒地,還被羅厘拖行了約40公尺,多處受傷,緊急送院。

答辯人事後因疏忽行為導致他人受傷而被控上庭,最後被罰款2500元(7500令吉),吊銷執照18個月。

根據索賠書,起訴人因車禍多處受傷,包括肋骨、肩骨、脊椎、臉部、眼眶、下顎骨折等都骨折,左胸因骨折而凹陷變形,腦殼骨折導致左耳輕微失聰,右耳近乎失聰,臉部多處骨折留下疤痕,還導致右邊臉部肌肉癱瘓,右眼無法閉上。

此外,他的傷勢導致他的左肩動作有限又無力,右邊肌肉失控而會不自覺流口水,走路爬樓梯都會氣喘吁吁,體力整體下降。

他不僅被醫生診斷為不適合繼續當廚師,連和女兒玩耍或抱她都十分困難。

根據去年的醫療報告,他的下顎植入了鐵板及鐵釘,脊椎的傷勢沒讓他永久性喪失工作能力,整體來說雖然有好轉,但面癱失聰還需讓專科查看,體力的缺失依然存在,之後也需繼續治療。

起訴人在2016年正式通過何進才律師事務所律師斯尼維山(N.Srinivasan)入稟高庭向答辯人索賠,包括新馬兩地的醫療費用、已受影響及未來收入、交通費用等損失,日前獲賠30萬元。(人名譯音)

15551476328560.jpg莫哈末法茲利多處受傷需要治療,住院近一個月。

車禍畫面歷歷在目,獅城廚師不敢再騎車。

法庭文件提到,起訴人的治療和康復之路不易,事發后住院近一個月,之後還得請近半年的病假,也不敢再繼續騎摩哆了。

他在宣誓書中說,騎車時的震動會傳到左肩,體力變差的他騎車十分危險,而事發時他又清醒著,只要騎車就會想起車禍的畫面,摩哆之後也賣了。

廚師如今只能當私召車司機,反而得靠太太養家,十分愧疚。

訴方披露,因為車禍受傷而丟了在新加坡的工作,休養后曾試圖再次當廚師,但體力和傷勢後遺症讓他力不從心,最後只能當私召車司機。

反之,太太需扛起養家責任,每天進出新馬,當學校行政員賺錢,讓起訴人覺得自己是負擔。

所幸,他說太太十分支持他,出事至今依然不離不棄,自己也力所能及的照顧女兒和接送太太上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