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2》追債大鬧公寓【女阿窿監2月】好好反省吧!

大耳窿 追債非法手段

《Part 2》追債大鬧公寓【女阿窿監2月】好好反省吧!

好好反省吧

追債大鬧公寓 女阿窿監2月 

法官展至本月17日判刑 被告陳素玲(28歲)

飆髒話 恐嚇 挑釁 樣樣齊 追債太凶 美女捱告

陳素玲承認糾眾騷擾、教唆騷擾、動粗和打架4項控狀。(檔案照)

(新加坡訊)收債公司女老闆帶領8名收債員到公寓展示廳追債,大鬧大約40分鐘,今午被判坐牢八周。

《聯合早報》報導,被告陳素玲(28歲)本月12日除了承認糾眾騷擾和教唆騷擾4項控狀,也認下動粗和打架兩項控狀。后兩項控狀則罰款1000元(3000令吉)。

被告案發時是Vantage Debt Recovery的唯一股東和董事。

她是在2016年12月12日,攜帶揚聲器,帶領8名收債員到展示廳,對被指欠債的房屋經紀黃福光(52歲)大喊大叫,不停地用髒話辱罵他。

收債公司女老闆, 陳素玲(Jasmine Tan Su Ling)。檔案照

被告挑釁黃福光打她,叫他報警,恫言向警察誣告他非.禮等。

被告等在警方到場后才離開。

被告也多次指示收債員到組屋騷擾其他欠債人,這些收債員不停地按門鈴,搖動鐵門,並且在屋外走廊、樓梯和電梯等處張貼大字報。

案情顯示,被告對前夫女友動粗,用冰咖啡潑對方,與對方大打出手。(部分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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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髒話 恐嚇 挑釁 樣樣齊 追債太凶 美女捱告

(新加坡12日訊)外貌嬌滴滴,追起債來不手軟!收債公司美女老闆,帶領手下以非法手段追債,叫人冒充買家,把被指欠債的房屋經紀約在公寓展示廳見面,對他大喊大叫,用髒話辱罵他,大鬧展示廳40分鐘。

案件發生在2016年12月12日,被告陳素玲(28歲)今早除了承認糾眾騷擾和教唆騷擾4項控狀,也認下向前夫女友動粗和打架兩項控狀。

控方促請法官判監至少八周,律師求法官讓被告接受緩刑監視,或判較短刑期和數額高罰款。法官展至本月17日判刑。

陳素玲(Jasmine Tan Su Ling)承認糾眾騷擾、教唆騷擾、動粗和打架4項控狀。(檔案照)

被告案發時是Vantage Debt Recovery的唯一股東和董事。原告黃福光(52歲)是房屋經紀。

2016年10月28日,Vantage 受委向原告追討2萬4000歐元(10萬令吉)的債務,並可以從中獲得20%傭金。事實上,原告並沒有欠錢。

同月31日,被告向原告發出追債信,過後多次撥電騷擾原告。被告知道原告正在為一個房地產搞促銷,決定去展示廳找他。她叫公司一名收債員冒充買家,約原告在展示廳見面。

12月12日,被告帶了揚聲器,和8名收債員浩浩蕩蕩來到展示廳。

被告走進展示廳,對原告大喊大叫,叫他到外面談。

討債公司女老闆之前接受媒體訪問時,示範她和員工如何上門討債。(截取自視頻)檔案照

原告一走到門廊處,一班人就站在他面前,被告不停地用髒話辱罵原告,一些話甚至涉及宗教信仰,帶有嘲弄意味。被告要原告還錢,挑釁原告打她,叫他報警。

被告恐嚇原告,恫言在警察面前誣告他非.禮,還說會繼續到展示廳鬧,直到他還錢。

原告否認欠債,叫被告告訴她的委託人,對他採取法律行動,不要使用這種手段。

其他的收債員也大喊大叫,並且用揚聲器喊叫。

警方接到報案抵達現場,被告才帶著其他人離開。

(檔案照)

上門騷

案情顯示,被告也於2017年3月23日,指示公司的兩名收債員,前後兩次上門騷擾傅曉品(46歲)。

被告的公司受委替一家室內設計公司向另一家公司追討4萬6000餘元。

傅曉品當時是被指欠債公司的董事,但他後來辭去董事職務,也叫律師寫信給被告公司,叫他們別再上門,但被告不理會。

3月23日那天,兩名追債員來到傅曉品居住的組屋,不停地按門鈴,搖動鐵門。

3月31日,兩人再上門騷擾,大喊大叫,直到傅曉品的妻子報警才離開。

兩人臨走前還在屋子外面走廊、樓梯和電梯等處張貼大字報。(人名譯音)

與前夫女友打

被告用冰咖啡潑前夫女友,與對方大打出手。

被告前夫在亞逸拉惹小販中心經營攤位,去年9月6日下午,她的前夫的中國籍女友李敏妮(33歲)剛好在那裡。

被告見到李敏妮,心裡不高興,買了一杯冰咖啡潑向她的臉和身體,兩人因此打了起來。

被告拉李敏妮的頭髮,抓她手臂,踢她腹部,咬她手臂。

李敏妮不甘示弱,也拉被告頭髮和抓她的手臂。

李敏妮沒有被控,警方只給予她嚴厲警告。

跟阿窿沒兩

被告陳素玲是收債公司老闆,她是主謀,追債手法類似大耳窿跑腿。

控方指,被告和屬下收債員上門追債,不停按門鈴、搖動鐵門和張貼大字報,手法跟阿窿跑腿沒兩樣。

被告甚至帶領一群人,到展示廳強迫房屋經紀還債,而事實上,房屋經紀是無辜的。

控方說,被告是主謀,她以合法公司的名義,利用非法手段追債。

此外,被告為了賺取豐厚的利潤,有預謀幹案。

有鑒於此,法庭必須嚴懲被告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