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鄰居吹口哨 潑水襲警 阿嫂坐監

(新加坡27日訊)為了口哨聲,婦女潑水擾鄰還襲警,結果付出代價,被判入獄一周罰款2000元(6000令吉)。

這起案件發生在大巴窯4巷第82A座組屋,被告是56歲的黃素儀,面對抵觸反騷擾法令三項控狀。被騷擾的是她65歲的鄰居。

案情顯示,去年1月21日被告在她的住家管教兒子,督促他的功課時,突然聽到男鄰居在門外吹口哨。

 

為了口哨聲,婦女潑水擾鄰。

這已不是她首次在管教兒子時聽到對方吹口哨,因此認定對方是刻意要騷擾她。當被告要質問他時,對方已搭電梯下樓。

被告過後等到男鄰居在當天晚上10時回家后,上前透過鐵門問他為何之前向她吹口哨。被告看了她一眼,吹著口哨進入屋內把大門關上。

被告見狀走到男鄰居的門外狂按門鈴達一分鐘,雖然對方門關著,仍能聽見鈴聲。

男鄰居聽到被告大嚷叫他出來,但他不理會。

被告感氣憤,為阻止男鄰居繼續吹口哨,拿著一桶水往他門前潑灑兩三次,以致水流入男鄰居的客廳,男鄰居最後報警。

當27歲警曹長與同事抵達向男鄰居詢問過程時,被告嘗試走向男鄰居的住家。

為免事情越來越嚴重,警曹長勸被告不要靠近,要她冷靜站在自己住家外。但被告不聽,激動地反要警員不要阻擋她,過程中還打了對方的手。

雖然警曹長感覺疼痛,但沒有尋醫。當他告知被告因襲警會被逮捕,被告開始高喊,激烈掙扎,警員好不容易將她逮捕。

高興就吹口哨 非針對被告

男鄰居指,高興時會吹口哨,但非針對被告。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一時沉不住氣,才會有此行為,希望能被判罰款。控方說根據警員身上攜帶的相機,被告是故意的。

法官表示,被告行為足以判監。如果當時,她襲警后道歉可能還會考慮罰款為懲罰,但被告反而變得更暴力,也沒有歉意。

最後,法官判她入獄一周,罰款2000元,目前保釋在外。控方不滿刑罰,對此上訴。(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