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賣金字塔計劃 賴彩雲控2罪

(更新於13:30)

(吉隆坡8日訊)滿星雲集團創辦人拿督斯里賴彩雲面控2項違反1993年直銷及反金字塔計劃法令罪名,她否認有罪,並支付40萬令吉保釋金與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其他2名董事黃德富和蔡玲妹(人名皆譯音)則各別被控1項罪名,2人也不承認有罪,各支付2萬令吉和20萬令吉與各一名擔保人保外;3人也必須交出護照,直到案件完結。

賴彩雲被指於2017年6月14日到7月17日間,在其公司售賣金字塔計劃,即滿星雲計劃,抵觸1993年直銷及反金字塔第27B條文。一旦罪成,初犯可被罰款超過50萬令吉或不超過500萬令吉,或者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罰款不少過100萬令吉,或不超過100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第二控狀則在2017年7月19日,在沒有持有合法直銷執照下售賣計劃,抵觸1993年直銷與反金字塔計劃法令第4(2)條文;一旦罪成,初犯者罰款不超過2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罰款不超過5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賴彩雲與2名董事在今早10時許從布城貿消部帶往吉隆坡面控,賴彩雲臉帶笑容面對提控,她與2名董事步入法庭前皆被扣上手銬,直到庭內才獲准解除。

貿消部主控官陳恎庈副檢察司法庭,讓賴彩雲支付100萬令吉保釋金、一名擔保人和交出護照,其他2人則支付50萬令吉、一名擔保人和交出護照。

滿星雲集團表律師楊錦成、藍研綪和阿柯瑪。

法官瑪麗娜擇定,案件6月14日過堂。

賴彩雲被控!

(吉隆坡8日訊)滿星雲集團創始人兼行政總裁拿督斯里賴彩雲及兩名高層,今日在吉隆坡法庭面控。

3人被帶上法庭時,都戴上手銬;約30名不分種族的支持者,前來法庭聲援。

戴手銬面控 庭內向支持者鞠躬

賴彩雲抵達庭內被解除手銬后,站起來向後方觀眾席支持者鞠躬,相信是感謝他們前來。

據了解,上述3人是遭貿消部提控,詳情有待了解。

明顯消瘦 換及肩新髮型

久違露臉的賴彩雲,不僅消瘦許多,也已經換了及肩的新髮型,令人眼前一亮。

根據報導,賴彩雲早前曾被反貪污委員會扣留,以協助調查以數10萬令吉賄賂某部門執法人員的案件。

消息說,根據早前調查,她與另一名拿督級顧問,合謀賄賂一名部門執法人員,要求執法人員不要對付該公司,因為該公司從2017年7月開始收集非法投資的抵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