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雨傘攻擊妻子 判入獄面壁思過
(新加坡8日)醉酒男清晨回家,在女兒面前拳毆打妻子臉部,用雨傘攻擊她,結果被判坐牢。
根據高庭判詞,被告是34歲的男子薩特艾斯,他面對蓄意傷人與抵觸個人保護令四項控狀。
案情顯示,去年2月1日,被告醉醺醺地在清晨2時30分回到家中,並進入妻子與5歲女兒就寢的房間,他突然發狂拉走妻子的棉被,再抓著她的右腳猛咬。
10分鐘后,因被告滿身酒味,妻子要他清洗。但被告竟怪異地在床上翻滾,妻子擔心女兒,安全把她帶出房間。被告也跟隨她們,在客廳與妻子發生爭執。當兩人吵得越發激烈時,被告向妻子拳打數次。妻子順手拿起身旁的雨傘阻擋被告的襲擊,但仍被拳打左臉頰。
被告之後搶走雨傘,向妻子揮去,打傷她的身子。幼小的女兒見狀,急忙通知與他們同住的爺爺。爺爺試圖分開被告與妻子,妻子也用手機報警,但遭被告搶過,扔在地上。妻子過後帶著女兒逃出單位,但被告仍跟隨到電梯處恐嚇妻子。
妻子的左臉頰、額頭、左頸及左胸腔疼痛。從那時起,她仍未回家和被告住,而是寄宿在社區收容所。
由於被告曾在2014年將妻子推倒,妻子當時就申請了個人保護令,因此被告行為抵觸了法令。
酒醉男子暴打妻子。(示意圖)控方認為刑罰太輕
上訴高庭后加重刑罰
男子被判接受14天短期拘留令和9個月日間報到令,控方認為刑罰太輕,上訴高庭后遭加重。
男子認罪后,在國家法院被判接受14天短期拘留令與9個月日間報到令。控方當時要求四周監刑,認為他的判刑太輕,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上訴庭法官稱,男子醉酒不能當成求情因素,反而是加重他罪責的因素。
男子雖然之後加入協助戒酒的組織,但非出於真心悔改,而是想為他的案件求情。最後法官同意控方說法,判被告入獄5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