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最快年底 廢除煽動法令
(吉隆坡10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偉強披露,政府最快將在今年底,廢除1948年煽動法令,並考慮過後以新措施取代。
他日前接受媒聯訪時說,內閣早前開會時就提到煽動法令必須儘早廢除,惟必須先探討廢除法令后所帶來的影響。
雖然如此,他強調,但這並不代表人民可以隨便發表侮辱統治者或領袖的言論。
「就算廢除煽動法令,人民也需謹言慎行,不能隨便發表侮辱統治者的言論,希盟政府並不介意人民給予批評,但這些批評需有建設性。」
劉偉強也透露,雖然煽動法令執法許可權歸內政部,但他一直與掌管國民團結事務的首相署部長瓦塔慕迪、掌管伊斯蘭事務的拿督斯里慕查希,及通訊與多媒體部長哥賓星協商,探討廢除煽動法令后應採取的應對措施。
希盟在全國大選前曾發表大選宣言,指如果希盟成功執政中央,將廢除備受爭議的煽動法令,不會亂用煽動法令箝制言論自由。
另外,針對希望聯盟部分競選承諾需得到各政黨共識,並在國會獲得三分二支持修憲一事,劉偉強慨嘆,爭取各黨議員支持並非易事。
他舉例,政府早前在國會提呈修改聯邦憲法第12(1)條款,恢復沙巴和砂拉越地位的法案,因各黨未能在此課題上達到一致共識,而被否決。
「修訂憲法對恢復沙巴和砂拉越地位非常重要,但一些議員(投票表決)當時沒有表態甚至投反對票,他們可能是受到各自黨鞭指示這麼做。」
另一方面,劉偉強也透露,以首相敦馬哈迪為首的檢討1963年馬來西亞協議內閣特別委員會,最快將在今年6月或7月完成檢討分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