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督斯里打警衛◢庭內直接給錢受害者 廖順喜兩傷人罪撤銷
(吉隆坡10日訊)繼去年志願警衛張凱文,撤銷對拿督斯里廖順喜的兩項控狀后,推事庭今日批准另兩名志願警衛局成員梁鈞傑及李永寶,以每人接受2000令吉賠償金,撤銷對廖順喜的另兩項傷人罪狀,包括1項蓄意傷人及1項嚴重致傷他人罪的申請。
廖順喜在庭上直接以現金方式,繳付賠償金給兩名受害者,然後大方握手言和。
推事莫哈末費道勿斯,在聆聽廖順喜代表律師拉斯鮑星陳詞后,並詢問及取得兩名受害者的同意,在刑事程序法典第260條文下,批准這項申請,允許廖順喜賠償這兩名受害者2000令吉,庭外和解。
儘管廖順喜因涉及另一項黑幫砸酒廊案,而遭到警方全城追緝,但他今天風雨無阻出庭聽審,全程不發一言。
廖順喜於下午2時50分抵步法庭,他戴上墨鏡掩蓋倦容,直到進入法庭后才摘下墨鏡。
推事莫哈末費道斯分別詢問兩名受害者,是否知道接受賠償后不能再繼續案件,以及是否在被強迫下同意透過收錢方式,撤銷控狀;他們在通譯員翻譯后,皆點頭表示明白及是自願同意。
主控官麗哈娜副檢察司說,她對受害者決定撤銷控狀一事,毫無疑議。
休庭后,兩名志願警衛代表律師余家福受詢時說,他也不明白為什麼兩名受害者會無故接受賠償,同意庭外和解。
攝影:葉麗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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