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19歲青年入境新加坡,兀蘭關卡被捕,為了400元,一輩子都賠進去了!

現在有一名19歲大馬青年為了400多新元酬勞,為電話詐騙集團當跑腿,假冒警察向受害者收取5萬元(15萬5000令吉)現款,被判坐牢24個月。

被告王文龍被控與他人共謀,接收贓款,觸犯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在認罪後今早被判坐牢24個月。

案情顯示,一個來自台灣或馬來西亞的跨國電話詐騙集團,假冒是是本地或中國的警察,打電話給不知情的受害者,稱對方銀行戶頭被不法之徒盜用洗黑錢,要受害者提供銀行帳號和密碼等資料。

涉案的有兩名受害者,第一名受害者是57歲男子陳立瑞。

陳立瑞今年7月23日接到詐騙電話後,提供了銀行資料,結果損失7萬5000元(23萬2500令吉),其中一筆5萬元匯到第二名受害者,即70歲男子陳義順戶頭。

陳義順也接到詐騙電話,就提供了銀行資料,詐騙集團將10萬元(31萬令吉)匯進陳義順戶頭。

陳義順真以為戶頭被利用,在今年7月25日將5萬元提出,交給被告。

被告求情稱有一名懷孕5個月的18歲未婚妻,為籌錢辦婚禮才會鋌而走險當「跑腿」,希望法官輕判。

新加坡跑一趟「收錢」 可賺得1300令吉(大約400新幣)

案情顯示,被告通過微信認識一名叫「二哥」的男子,這 名叫「二哥」的男子聯絡上他,叫他到新加坡跑一趟「收錢」,就可賺得1300令吉。

被告找來另一名朋友陳旺賢(19歲),今年7月25日從柔佛新山開車到新加坡Bugis+商場,與受害人之一陳義順見面。

根據犯罪集團的指示,被告見到陳義順時,只以暗號溝通,告訴陳義順「陳老師叫我來跟你拿文件」,陳義順接著交出裝有5萬元現金的信封。

被告過後開車回新山,把錢交給一名不知名的華裔男子。 4天後被告與其他朋友要開車進新加坡時,在兀蘭關卡被捕。

被告王文龍被控與他人共謀,接收贓款,觸犯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在認罪後今早被判坐牢24個月。

來源:www.limpehisforeign.com

文章部分內容來源於網路,如果侵犯到您的隱私、權益、請點擊檢舉按鈕舉報,網站將在第一時間進行處理,謝謝合作! 檢舉